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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供事業單位進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報備』與『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等服務,並透過智能勾稽輔導填報流程與確認資料完整度。 工作者

  2. 事業單位人數達50人以上要做職災統計填報,若人數未達50人,但勞動檢查機構通知要做職災填報,則仍需填報資料。 職業災害統計填報是依據公司的登記地址還是通訊地址?

  3.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雇主應按月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統計,報請檢查機構備查。 對象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如下

  4. 第一次網路填載職災統計表但是一直無法進入畫面? 請與管轄機關 (本處)查詢是否於本系統資料庫已建置該公司資料。 若還有疑問,請撥打系統服務專線請撥 0809-072-999 ,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5. (一)表單名稱由「職業災害統計表」修正為「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表」。 (二)增列「受僱勞工」與「非受僱勞工之其他工作者」欄位。 (三)增列「職災內容」及「分析與對策」欄位,以利事業單位填載並公布於工作場所。

  6. 請各事業單位填報月報表承辦人每月10日前申報上月份職月報(遇例假日延後)。 填報資料如有疑問,歡迎撥打02-23086101分機820鄭先生洽詢。 如遇網頁連線異常情形或無法登入時,則請撥打維運廠商客服專線 02-7735-2809、02-7735-2813 洽詢。

  7. 有關「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已完成改版並置於「勞動部職安署履歷智能雲」系統(網址https://isafe.osha.gov.tw/)。 據此,本月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可延後至1月29日完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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