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請領職災保險傷病給付,應檢送下列書據證件.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傷病診斷書正本。 相關證明文件﹝如雇主(業主)及目擊者證明、出勤及請假紀錄、領薪紀錄等﹞。 如為交通事故,首次申請時請一併填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陳述書。 最後更新日期: 2022-03-22.

    • 書表下載專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專區. 書表 ...

  3.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專區. 書表下載專區. ※被保險人於111年4月30日 (含當日)前遭遇職業傷病,如欲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請領職災保險給付,請下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申請書填寫使用。 一、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附件下載文件置有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二、如欲線上申辦各項給付,請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進行申辦作業。 關閉. 主分類: 次分類: 細分類: 業務單位: 關鍵字:(若需多個關鍵字查詢,請於中間打入空白分隔,例:勞保 給付) 查詢 清除. 全部書表. 勞工保險. 就業保險.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工退休金. 工資墊償. 國民年金. 農民保險.

  4.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年5月1日施行前發生職業災害傷病事故,已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申請傷病給付者,同一保險事故之傷病給付仍適用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若尚未提出申請傷病給付,且該給付未逾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之請求權時效者

    • 請領資格
    • 給付標準
    • 應備文件
    • 如何取得「職業傷病醫療門診單」?
    • 1份「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可使用幾次?
    • 如職災就診時未帶相關證件,該如何處理?
    • 「醫療給付」申請文件下載

    職災保險被保險人的「醫療給付」請領資格有3: 1. 在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職業傷病事故,並符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規定,需門診或住院; 2. 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需門診及住院; 3. 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後,於依「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期間,因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需門診或住院。

    當遭遇職業傷病,應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療,免繳交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另外享有職業傷病住院膳食費30日內之補助,被保險人之保險醫療費用由勞保局支付。 其中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除了準用全民健康保險有關規定辦理外,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有規定者為限。 如果因緊急職業傷病至非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診療、或是在國外遭遇職業傷病而需當地診療,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相關應附證明文件、核退程序與範圍等準用全民健康保險法及相關規定。 另外,當醫師診療認定有需要選用自費醫材(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第1項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時,在先行墊付自付差額後,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核退差額費用。

    當申請門診或住院診療時,應向特約醫院或診所提具下列書據證件: 1. 由投保單位填發的「職業傷病門診單」或「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如未依規定填發,可向勞保局及各地辦事處請領) 2. 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勞保局說明,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可至勞保局網站下載「職業傷病門診單」及「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經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後,被保險人即可持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就醫使用。 如果投保單位未依規定填發,被保險人可以向本局及各地辦事處請領,經查明屬實後發給。

    「職業傷病門診單」1份為單頁上、下聯,當因同一職業傷病至同一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就診時,1份最多可以使用6次,如前一年度未使用完畢,新年度仍可繼續使用。 而「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1份單頁上、下聯,每次住院使用1份。 此外,如果是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在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需要門診及住院,仍可使用職業傷病門診單及住院申請書。

    如果尚未取得「職業傷病門診單」或「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未攜帶全民健康保險卡、或是因緊急職業傷病就醫,而未能繳交或繳驗該等證件時,勞保局提醒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聲明具有職災保險身分就醫,並先自付醫療費用後,於該次就醫之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證件,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將會退還所收取之保險醫療費用。 而如10日內無法補送證件,其原因不可歸責於被保險人時,可在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有特殊原因者為5年內),應填具相關書件向勞保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所需申請書件及注意事項,請詳閱勞保局「應備書件」頁面說明。

  5. 勞保局提供勞保傷病給付臨櫃申請方式。 申辦資格. 一、請領資格:被保險人於參加勞保期間,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含罹患癌症)正在住院治療中,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至出院日止,可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二、給付標準: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係自住院不能工作第4日起至出院日止,按事故發生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發給,以6個月為限。 如果發生事故前參加勞保年資已滿1年,現在仍持續住院治療中,可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可領1年。 申辦流程. 1. 填寫「勞工保險 傷病給付申請書 及給付收據」並經投保單位確認後蓋章(如被保險人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得自行提出申請,或投保單位有歇業、解散、撤銷、廢止、受破產宣告或其他情事,未能蓋章者,得說明原因自行申請。

  6. 2024年2月16日 ·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 (自111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收合.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係屬納費互助之社會保險制度,亦具集體連帶分擔風險性質。. 當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或傷病等保險事故時,可依規定申請醫療或現金給付之補償,使本人或遺屬得到適度之生活安全 ...

  7. 當職業災害發生時,勞工或其家屬可依個案情況向勞保局申請職保醫療給付、住院治療期間照護補助、職災傷病給付、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或職保死亡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