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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保障勞工健康與勞動力,勞動部於全國六大醫療照護區域(臺北、北、中、南、高屏及東區)設置17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93家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結合各地區醫院職業醫學科之服務量能,建構職業傷病防治網絡,提供勞工更友善便利之職業傷病診治

  2. 拒絕勞保黃牛剝削職災勞工權益。中心有專人協助職災勞工職業傷申請、請領傷病給付及重建服務。

  3. 一、服務說明:認可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指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增進或恢復其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之醫療機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其服務內容如下:

  4. 認可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名單 編號 縣市別 醫療機構名稱 聯絡電話 醫療機構地址 認可期間 1 臺北市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 附設醫院 (02)23123456 分機67491 臺北市中正區常德街1號(環境職 業醫學部) 112.01.01-114.12.31 2 臺北市 臺北榮民總醫院 (02)2875

  5. 當勞工懷疑自己罹患職業病時,可以到醫院的職業病門診就醫,取得職業疾病診斷書,如果勞工與雇主對醫師診斷內容有不同意見時,可檢附相關資料,向各縣市政府設置的「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申請認定。

  6. 勞動部提醒勞工朋友,如懷疑自身所患疾病與職業因素相關,或不幸發生職災有復工協助需求,可就近至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網絡醫院,由專業人員給予適時協助,相關聯絡資訊可至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7. 職業災害法律上的定義: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條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 、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 、死亡或失蹤。 何謂職業傷害? 定義:勞工因執行職務而導致傷害,稱為職業災害(包括勞工在上、下班途中,從日常住處往返工作場所應該經過的途中發生事故。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權益: 給付通則. 醫療給付 、 傷病給付 、 失能給付 、 死亡給付 、 失蹤給付 、 給付追償. 就醫協助: (一)職業醫學專科診治、醫療及職能復健之轉介及其他專科醫療之轉介. (二)職業災害勞工休養評估、復工評估、協助擬定復工計畫. (三)轉介「職災勞工主動服務計畫」、醫療復建、社會復建、職能復健及職業重建等相關整合資源服務.

  8. 何謂「職災」: 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簡單來說,勞工在執行工作時受傷、因工作導致職業病、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所造成的疾病、傷害、殘廢或是死亡,皆屬於職業 ...

  9. 勞動部提醒勞工朋友,如懷疑自身所患疾病與職業因素相關,或不幸發生職災有復工協助需求,可就近至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網絡醫院,由專業人員給予適時協助,相關聯絡資訊可至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10. 需要額外做的部分包括: 1.向掛號櫃台表示以「勞保的職災身份」就醫。 2.就診需求科別或掛職業醫學科門診(本中心可協助您掛號)。 3.看診完向醫院索取收據。 4.於門診或出院後10天內補送「職災醫療書單」至醫院,出示收據以領回先行繳納之部分負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