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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發售門票或收取代價者,不論舉辦場所,其營業人或演出人應於舉辦前向轄區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辦門票驗印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轄區地方稅稽徵機關按每演出 5 日驗印核發門票一次,並核算代徵稅款填發繳款書(或納稅保證金)送達代徵人繳納,演出結束後 5 日內代徵人應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繳銷剩餘票券、辦理結案手續。
      tpctax.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C6821D58459040C&sms=D971D7E28DD803EA&s=EE8A10DBE2E0C259
  1. 其他人也問了

  2. 娛樂稅之代徵人如左: 一 舉辦娛樂出售門票或收取代價之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社會 團體或其福利社、聯誼社、招待所、俱樂部等之負責人或經營人。

  3. 直轄市及縣()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在前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娛樂稅徵收率,提經直轄市及縣()民意機關通過,報請或層轉財政部核備。

  4. 新北市、基隆市、臺南、桃園縣、新竹縣、宜蘭縣、臺東縣、嘉義市及高雄市之營業人或演出人,得於演出結束 10 日內辦理。臺北市得於演出結束 20 日內辦理。(二)無價臨時公演

  5. 首頁. 各稅服務. 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專區. 列印內容 [另開新視窗] 注音. ::: 調降藝文活動徵收率 (修正第5條) 修正後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 新聞稿-因應疫情影響娛樂消費 北市首創娛樂稅全面減半課徵7個月. 新聞稿-北市公布自109年12月起娛樂稅減半課徵7個月. 新聞稿-因應疫情影響娛樂消費 北市首創娛樂稅全面主動減半課徵再延長1年. 問與答-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5條之1修正案. 新聞稿-北市娛樂稅全面主動減半課徵至112年6月30日已三讀通過. 點閱數: 639. 資料更新: 113-02-06 14:32. 資料檢視: 113-02-06 14:32. 回上一頁. 關閉. ::: 公告資訊. 新聞稿. 最新消息. 活動訊息. 徵才招標公告. 稅務公告.

  6. 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並如期繳納稅款者,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代徵稅款 額給予百分之一之獎勵金。 前項獎勵金,由代徵人於每次繳納稅款時依規定手續扣領。

    • 民國 96 年 05 月 23 日
    • 娛樂稅法 英
    • 民國 31 年 04 月 24 日
    • 華總一義字第09600064141號
  7.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在前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規定娛樂稅徵收率,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報請或層轉財政部核備。 第三章 稽徵

  8. C.桃園市政府所屬藝文展演場所演出上述表內(1)及(2)除各種競技比賽外之娛樂項目,娛樂稅減半課徵;卡丁車及室外小型賽車場徵收率為 2.5%。 D.高雄市上述表內(2)項職業性歌唱、舞蹈、技藝表演及說書之娛樂項目,表演票價金額在新臺幣(下同) 2,000 元以下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