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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申請人須設籍花蓮縣秀林鄉(以下簡稱本鄉)和平村(以下簡稱本村 )滿五年(含)以上,就讀大專院校以上(含日、夜間大學部、二 專、二技、四技、碩博士班)之學生(不含就讀空中大學及空中專校)。

  3.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四條,秀林鄉公所為積極推動本鄉農業產業發展,鼓勵本 鄉農民從事農業生產,增進農民經濟效益,以提昇農民生活品質,特定本計

  4. 花蓮縣秀林鄉111年太魯閣族語推廣計畫—初級、中級族語學習班 【第一梯次】招生簡章 壹、開課日期: 一、初級: 1. 富世班: 111年5月5日至6月30日(每週四晚上7時至9時)。 2. 景美班:111年5月7日至7月2日(每週六晚上7時至9時)。 3. 銅門班:

  5. 一、凝聚鄉內南北居民的感情,並藉著活動的舉辦,提高鄉民長輩精神生活品 質並落實照顧老人福祉。 二、藉由結合社區休閒活動與交流,讓鄉內長輩感受公部門、晚輩的照顧,拉

  6.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清潔隊103年5月1日至103年09月30日止施政工作報告 類別 工作項目 辦理 備註 清潔類 一、環保業務 (一)資源回收: 1、辦理103年度資源回收宣導講座計4場次。

  7. 第廿九條 公墓管理員應於每年年底,將公墓管理情形報請鄉公所轉報縣政府 查核。 第 卅 條 未依本自治條例申請並領取「墓地使用許可證」,擅自於本鄉公墓內

  8. 學生交通或住宿費,本人確認符合「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辦理和平 村國、高中學生交通及住宿費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若有不實, 願自行歸還自花蓮縣秀林鄉公所領取和平村國、高中學生交通/

  9. (2)填妥附件報名表送至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農業經濟課(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 秀林路62號)。 (3)電話報名:03-8612116轉分機522、523、524

  10. 112年下半年度花蓮縣秀林鄉和平產業回饋金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實施 計畫第二次面試人才進用辦法 壹、 計畫依據: 本鄉112年度施政計畫暨和平村產業回饋金動支計畫辦理。 貳、 計畫目的: 執行和平社區基礎環境改善工作,藉以帶動社區總體營造及觀光相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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