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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4日 · 如果以這次「開港通商」為分水嶺,在此之前,臺灣主要經濟以貿易與農業為主,對口貿易地區主要為清帝國內部;開港之後,通商口岸附近開始設置洋行,許多仕紳或地方豪強趁勢崛起,其影響力直至今日依然存在。
1991年11月18日 · 一八五八—六〇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清廷再簽下天津、北京條約,列強希望台灣開港通商的願望終於達成。 在這兩個條約下,長江沿岸及台灣各港口開設商埠,九龍租借給香港,甚至連鴉片輸人也正式加以認可。
第二次鴉片戰爭 (英語: Second Opium War;法語: Seconde guerre de l'opium),又稱 英法聯軍之役,發生於西元1856年至1860年(咸豐 六年至十年)間,因 英國 與 法國 認為清朝未有履行之前《南京條約》中的承諾 [3],在 亞羅號事件 及 廣西西林教案 為導火線下,組織英法聯軍入侵清朝中國的戰爭,被認為是 第一次鴉片戰爭 的延續;又被英國人稱為「亞羅號 戰爭」(Arrow War)、「英法對華遠征」(Anglo-French Expedition to China)或「第二次英中戰爭」(Second Anglo-Chinese War)。
臺灣開港通商後,設有海關,由外國人負責課徵關稅及管理貿易事務,海關每年也統計茶葉、樟腦、糖等物資的出口,以及鴉片、紡織品等洋貨的進口數量。
2012年7月6日 · 開港以前,台灣糖主要輸出到中國及日本;開港以後,出口市場則擴大到西歐、南北美洲、澳洲等地,出口量在最盛時可達近一百萬擔(一擔約等於百斤),為清末出口量最多的商品。
而與台灣有關的有:1858年之「天津條約」;規定台灣開放淡水及安平港為通商口岸、1863年,雞籠(今基隆)正式開港、1864年:打狗(今高雄)正式開港。
台灣的開港通商並非立即生效,而是在《天津條約》簽訂後的兩年才正式實施。 直到1862年,台灣的基隆和淡水港才正式對外開放,開始與西方國家進行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