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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2月,國道發生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33死11傷,監察院今(17)日針對蝶戀花旅行社靠行友力通運的行為,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觀光局及勞動部,並要求從嚴議處失職人員。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表示,依觀光法令規定,旅行社不得經營遊覽車業務,蝶戀花旅行社卻購置遊覽車、僱用駕駛人,以靠行友力通運公司的方式,違法經營遊覽車業務,並規避雇主責任,剝削駕駛人勞動權益;而友力通運公司無實質指揮監督權限,僅坐收靠行費營利,顯示交通部與勞動部未善盡督導職責,業務協調功能不彰。
  1.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故,又稱 賞櫻團遊覽車 、 國道5號南港遊覽車 等 [1][2],於2017年2月13日晚上9時許,一輛 遊覽車 駛經 臺北市 南港區 國道五號 南港系統交流道 時彎道側翻,造成車上33人喪生,為台灣自1986年臺中 谷關遊覽車墜河事故 (42死3傷)後,最嚴重的 遊覽車 事故 [3],亦是迄今 中華民國國道 交通史上傷亡最慘重的交通事故 [4]。 由於司機過勞、超速,引起台灣輿論大規模討論旅遊巴司機的過勞問題。 [5] 經過. 2017年2月13日晚間九點期間,一輛從 武陵國家森林遊樂區 經由宜蘭返回臺北的遊覽車,在行經 蔣渭水高速公路 (國道五號)時,準備進入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國道三號)往南下方向,在過彎時因超速以及 煞車 不及而直接衝出護欄、翻落邊坡。

  2. 2017年2月14日 · 蝶戀花遊覽車今年2月翻覆,造成33死重大意外,家屬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告,事發至今近7個月,檢方今天偵結,蝶戀花旅行社創辦人周比蒼、負責人周繼弘、友力通運負責人黃河清等人均不起訴處分,另司機康育薰因身亡也不起訴。

  3. 2017年3月10日 · 士林地檢署偵辦國五遊覽車翻車案蝶戀花案)今天舉行相驗案件報結記者會。 調查工時發現康姓遊覽車司機分別在去年8月、12月,1個月出車28天,最高連續出勤天數有24天。

  4. 2021年8月20日 · 當時蝶戀花旅行社自有、但靠行至「友力通運」營運的遊覽車上,共計44名乘客(包含遊覽車駕駛)剛結束武陵農場賞櫻行程,在返回台北的途中,於南港系統交流道過彎時翻落邊坡。

  5. 2020年11月28日 ·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發生至今已逾3年,當時遊覽車上包含導遊、司機共44人,整起事故共釀成33人死亡、11人受傷,其中導遊蕭如進、司機康育薰也 ...

  6. 2023年7月15日 · 蝶恋花游览车翻覆事故,又称 赏樱团游览车 、 国道5号南港游览车 等 [1][2],于2017年2月13日晚上9时许,一辆 游览车 驶经 台北市 南港区 国道五号 南港系统交流道 时弯道侧翻,造成车上33人丧生,为台湾自1986年台中 谷关游览车坠河事故 (42死3伤)后,最严重 ...

  7. 2024年10月24日 · 士林地檢署 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記者會中表示,這次偵辦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包括相驗33人次、解剖大體1人次、現場履勘3次,同時,傳訊訊問120人次。 檢方發現,遊覽車輪胎均尚未磨損至胎面磨耗指示點,剎車系統正常,最近3次驗車紀錄也都合格。 (士林地檢署提供/攝影:李昆翰) 延伸閱讀: 【國五翻車33死】車禍3主因「人車路」 關鍵在司機. 檢方根據蝶戀花遊覽車最後行進軌跡圖 (車速)及後車行車紀錄器影像等資料分析比對,發現顯示該遊覽車在案發當天20時57分許,行經駛出南港隧道行車時速為84公里,接近國道5號北上,接國道3南向匝道0公里處為98公里,撞擊時為79公里。 該路段前後裝設有分別為50公里、40公里限速標誌4處。 遊覽車翻覆事故現場。 (攝影:葉信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