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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衛生署102年5月15日公告修正「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撒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等五種表單參考範例(102.05.23

  2. 請下載『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衛福部公告版).pdf 』填寫! ※ 【公告】配合民法112年1月1日起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修正為成年且具行為能力之人,得預立意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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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使得我國人民也如同美、加等先進國家一樣可以藉由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對自己將來面臨疾病末期而意識不清時之醫療與照顧有所選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拒絕臨終時無效的急救措施,而選擇自然的死亡。. 美、加等國相關的法案稱為自然死 ...

  5. 意願書等五款表單介紹. 【以下表單"無"法定格式,皆為參考格式,您亦可直接下載使用】. 為自己做決定:. 請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簽署人條件:成年且具行為能力之人 或 未成年之末期病人. 得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四條第一項 ...

  6. 2019年12月23日 · 當生命變成「賴活」的狀態,你還願不願意活下去?. 《病人自主權利法》將在2019年1月6日起實施,. 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 每個人都有機會提前思考這些生命的大哉問。. 其實你可以有更好的選擇. 《病主法》因此誕生。. 它 ...

  7.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暨意願書下載.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七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08900135080號令公布全文15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華總一義字第09100239020號令修正公布第3、7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OO年一月二十六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015621號令修正公布第1、6之1、7及13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零二年一月九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000811號令修正公布第1、3、4、5、6之1、7、8、9條條文. 第一條 為尊重末期病人之醫療意願及保障其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第三條 本條例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8. 2023年11月1日 · 現行法律規定醫師有急救病人的義務,有時能將病人生命搶救回來。. 但是,有些病人,如植物人、長期昏迷或極重度失智者,早已喪失自然活著的能力,失去自行表達意願的能力。. 家屬、醫護人員無法得知,病人的醫療意願與善終規劃為何?. 子女 ...

  9. 檔案下載. 您的下載應該已經自動開始,如未自動下載, 請點選此處進行下載 [pdf]。. 開始下載後此視窗將在5秒後自動關閉。. 檔案詳細資訊. 建立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03:31:46. 檔案較驗. md5:2b041184674bb47330a8daa48ba10e59. 檔案大小.

  10. 線上下載.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本人 _______________ (簽 名) 若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特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賦予之權利,作以下之抉擇:(請勾選 )。 接受 安寧緩和醫療(指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緩解性、支 持性之醫療照護,以增進其生活品質) 接受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指對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之病人,不施予氣管內插管、體外 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等標準急救程序或其 他緊急救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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