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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外借、出租或攜出校外管理辦法由各單位訂定,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本校內其他人員借用時,應設立借用登記簿列管,以明瞭該財物實際使用情形。
借用辦法: 1. 長期借用設備必須填寫物品借用單,並於借用結束後歸還。2. 長期借用原則以教學使用為主,可移動式設備包含筆記型電腦、平板、簡報筆、數位相機、攝影機等設備,以優先登記借用為主。3.
設備借用單 年 月 日 本單編號: 設備名稱 資產編號 數量 規格型式 附屬設備 借用理由 歸還日期 預定: 年 月 日 實際: 年 月 日 借出部門 主任(處長) 保管人 借用部門 部門代號 主任(處長) 借用人 人員編號 一式二聯:(1)借用 ...
(一)學生借用時,須持學生證正本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並繳交貴重設備借用申請切結書 (如附件)及填寫教學設備借用單。 (二)學生申請借出設備時,需繳交該貴重設備購入金額之一成費用,作為借用設備保證金。
各類表單 設備借用單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2-01 固定資產業務表單_設備借用單.pdf 瀏覽數: 分享 繁體 简体 English 聯絡我們 交通資訊 隱私權及資安宣告 電話:02-2908-9899 ext.2100 | 傳真:02-2904-1914 | 地址:243303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84 ...
借出之設備每學期盤點時,原保管人應聯繫借用單位,了解借出設備狀態,避免閒置或損壞。 設備借出時,保管人應親自填寫簽章並請單位主管簽章確認;歸還時,借出單位請通知保管組並領取第一聯留存單,借用單位攜第三、四聯留存單至借出單位歸還
設備借用 表單下載 活動專區 微型感測中的公民科技 楊楠子人文學術講座活動 地理系60週年系慶 位置與地圖 系所成員 專任教授 兼任教授 合聘師資 名譽教授 退休教授 訪問學者 行政人員 招生訊息 高中生專區 大學部 碩士班 博士班 課程資訊 大學部 ...
※借用之設備僅供教師借用(不開放學生借用),欲請學生領取設備,請事先下載借用單並簽名,感謝您。 ※借用之設備由借用人依本校規定妥慎使用並加以維護,歸還時如有損壞或遺失需負賠償之責。
行政電腦中心-電腦設備借用單 借用單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設備名稱 數量 用途說明 借用日期 歸還確認 借 用 人 借主 用 單 位管 電承 腦辦 中人 心員 電主 腦 中 心任 PS.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遠東科技大學化妝品應用與管理系 設備借用申請單 申請日期 部門/職稱 申請人/電話 設備保管人 單位主管 部門: 申請人簽名: 職稱: TEL: 手機: 設備名稱 配件 借用起訖日期 起 迄 備註〈教材組人員填寫〉 借出經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