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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8月14日 ·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二、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規定:「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1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 但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

  2. 2011年6月26日 · 勞委會鄭重申明,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普通傷病假;女性勞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生理假一日。 勞工得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雇主不應以不當程序刁難,違法者可予處罰。

  3. 2024年9月2日 · 勞工罹患普通傷病欲普通病假,或發生職災時要公傷病假時,實務上最常發生的爭議,就是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診斷證明嗎?. 或是員工雖提供了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但雇主卻不認可該份診斷證明,而要求勞工必須到公司指定的醫療院所就診、開立診斷 ...

  4. 2024年9月12日 · 如果因身體不適無法上班,主管卻不准請病假怎麼辦?根據勞基法,請病假時通常需要附上醫生證明,也會扣薪水,但不得超過基本工資的半數。病假有天數限制,超過後可能會影響全勤獎金或面臨解雇風險唷。一起來跟律師了解請病假的相關規定吧!

    • 公務人員請病假期間另請其他假別之假,則中斷連續病假。113/01/18。
    • 實施輪班、輪休制之公務人員請生理假「1日」,應自該次輪班之實際服勤起始時間24小時內,合併計算為1日給假。111/10/18。
    • 公務人員請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111/10/18。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1條第2項所稱「2日以上之病假」中間如遇有例假時,其例假前後之病假視為連續。110/04/19。
  5. 其他人也問了

  6. 2023年6月29日 · 請病假需要出示病假證明文件嗎? 根據 「勞工請假規則」 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應該在事前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和請假天數。 此外,雇主在簽訂合約時,可以要求勞工事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7. 內容:. 一、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以下簡稱請假規則)第13條第2項 (現為第11條第2項)規定:「請娩假、流產假或3日 (現為2日)以上之病假,須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 」本部84年5月26日84台中法四字第1146582號函釋略以,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受傷申請公假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