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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 首次申請護照外文姓名擬以閩南、客家及原住民等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英文字母;或曾請領護照,擬以外文姓名與中文姓名之國家語言讀音不符為由申請變更外文姓名者 (以一次為限),請參考 教育部網站 「電子辭典」項下之臺灣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等辭典,或是該部「臺灣台語姓名查詢」、「臺灣客語姓名查詢」以輸入中文字方式查詢拼音資料。 姓氏在前、名在後,姓之後加逗號 (以利區分姓氏及名字)。 另外文名字音節中間之短橫,係為便於名字斷音,易於辨識之用,倘外文名字之間不加短橫,本局亦尊重申請人意願,可於申請護照時免繕。 曾領護照者,外文姓名應與舊護照一致,姓氏拼音應與親屬一致。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2. 2018年4月10日 · 提供漢語拼音、通用拼音、國音第二代及WG拼音法。 通用拼音係民國91年9月教育部所訂定之使用原則。 國音第二式拼音法係民國75年元月28日教育部所公告之拼音法。

  3. 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下午17:00(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 (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檯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惟倘遇天災或停電等不可預期情況,本局得視狀況調整(或暫停)受理時間

  4. 2024年3月7日 · 根據臺灣外交部領事局的規定,護照的英文名字可以根據以下情況自行選擇: 1. 由我國政府核發的外文身分證明或正式文件; 2. 由外國政府核發的外文身分證明或正式文件;

  5. 依教育部頒布之「中文譯音使用原則」,鼓勵護照外文姓名使用漢語拼音,但非強制規定,民眾還是可以依個人喜好選用。 同一家族的英文姓氏拼音應一致,以免造成文件驗證的不便。 姓氏在前,名字在後,在姓之後應加上逗號。

  6. 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中,推薦的拼音方法有以下幾種,分別是(1)漢語拼音、(2)通用拼音、(3)國音第二式、(4)威妥瑪拼音。

  7. 本站拼音轉換依照外交部 「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 【護照拼音格式】: 姓氏在前,名在後,姓與名之間用逗點隔開。 名與名之間原則上用短橫「-」,也可選擇使用空格或不加空格。 曾領護照者,外文姓名應與舊護照一致,姓氏拼音應與親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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