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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下午17:00(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 (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檯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惟倘遇天災或停電等不可預期情況,本局得視狀況調整(或暫停)受理時間

  2. 歡迎使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本服務提供原持護照已逾期的民眾,網路申請換發護照。 申辦說明 應備資料 進度查詢 收據狀態查詢

  3. 2023年2月18日 · 護照申請換發之情形如下: 必須申請換發: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註2 )、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製作有瑕疵、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

  4. 2024年9月3日 · 線上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的「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進行申請。 要準備什麼. 一、驗證身分的憑證: 透過電腦申請 (以下擇一): (1)有效的自然人憑證及IC讀卡機。 (2)已安裝「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的行動裝置。 2.透過手機申請:須先安裝「行動自然人憑證」APP。 ※本系統申辦資料將引導申請人至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 (MyData)平臺」進行驗證與授權後帶入申辦所需要的個人資料,以提供安全便利的申辦服務。 二、最近6個月內拍攝、符合護照規格的照片電子檔 (護照照片規格說明)。 三、信用卡. 本系統接受的信用卡發卡銀行,請參考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公告。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費用:新臺幣1,300元。

  5. 1. 攜帶應備證件、相關書表及填妥「簡式護照資料表 (國內申請護照專用)」。 2. 由本人或委任代理人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四辦事處臨櫃辦理。 應備物品. 1. 未逾效期護照正本。 2. 照片:2張,應符合我國 晶片護照照片 規格。 3. 年滿14歲及領有新式國民身分證者,應繳驗身分證正本;未滿14歲且未請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 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申請人,須由法定代理人 (須繳驗監護證明文件)簽署簡式護照資料表下方之「同意書」。 5. 法定代理人及代理人等之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作業天數. 1.一般申請新照及換發案件,於受理後10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領取。

  6. 年滿12歲以上有戶籍國民申請中華民國晶片護照者,即可至內政部移民署自動查驗通關系統(e-Gate)閘道註冊及使用入出境。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7. 1. 線上申請: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以下簡稱領務局) 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 完成預約後,領務局會將於系統填妥之「簡式護照資料表 (國內申請護照專用)」電子檔併預約成功通知信寄至申請人之電子郵件信箱,即完成「網路預約申辦護照」服務。 2. 臨櫃報到取號:依預約日期及時段,攜帶應備證件,至預約申辦地點之公共事務機 (KIOSK),依該事務機指示,列印「簡式護照資料表」並取得遞件號碼牌。 或自行在家列印「簡式護照資料表」者,於該事務機 (KIOSK)取得遞件號碼牌後,即可臨櫃辦理。 3. 臨櫃送件繳費:依預約櫃臺上方螢幕顯示之報到號碼依序送件,送件完成後,前往繳費櫃臺繳費。 作業天數. 受理後核發護照的工作天數(自繳費的次半日起算):一般件為10個工作天;遺失補發為11個工作天。

  8. 申辦流程. 歡迎使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稱本局)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服務。. 使用本服務須先選擇預約日期,並完成線上填表後,再攜帶相關人士(如申請人、代理人、監護人)的身分證正本(未滿14歲尚未請領身分證的申請人,應出示含詳細 ...

  9. 國人因所持護照到期申請換發新照應備文件: 1、 填妥之普通護照申請書。 (表格可在本處取得,或自本處網站下載「國外用或在台無戶籍國民在國內填用」之護照申請書)。 未滿18歲者(已結婚者除外),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於護照申請書背面簽名欄簽名表示同意,並貼妥身分證件影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應提供具監護權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提供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者,請保留完整記事欄)。 2、 申請人現持之中華民國護照。 (已逾期亦須繳驗,否則視同遺失) 3、 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二張(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 至3.6 公分)。 請看”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4、 當地身分證件(如:外國護照或當地居留證件)。

  10. www.taiwanembassy.org › uploads › sites護照[到期換發]

    請選擇. 首次申請 / 遺失補發 郵寄申請 / 下載申請書<台湾パスポート[更新/再発行]> 請參考本處網站→. 審核過程中,依狀況可能需要補交其他資料,敬請見諒。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橫濱分處. [TEL]045-641-7737 [FAX]045-641-6870. [E-MAIL]yok@mofa.gov.tw [WEB]https://www.roc-taiwan.org/jpyok/index.html. 請提交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 所有申請人. 護照上有僑居身分加簽章戳者 請提交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護照加(移)簽僑居身分申請書. 護照上有(臨人字)入國許可證貼紙者 請提交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境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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