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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使用道路集會之路權申請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申請方式與申請期限: 依據「集會遊行法」第9條第1項規定:申請人應於 6日前 提出申請,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 緊急 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 不受6日前申請之限制 。

  2. 線上路權申請(茄萣、湖內、竹、阿蓮及田寮區) 查詢連結 網路申辦 臨櫃資料 表單下載 線上路權申請(苓雅、前金及新興區) 查詢連結 網路申辦 臨櫃資料 表單下載 線上路權申請(甲仙、杉林、旗山、美濃、內門及六龜區 ...

  3. 受理民眾申請臨時使用道路. 線上申辦. 書表下載. 網頁維護: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說明: 一、線上申辦方式: (一)吊裝貨物 (一般物品,不含吊裝搭設鷹架)、拍攝影片、演戲、殯葬搭棚、擺設宴席等5案類臨時使用道路案件適用。 (二)申請人應於臨時使用道路日前7個工作天至30天提出申請,先至本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公共安全專區/受理民眾申請臨時使用道路下載表單 (申請書、平面圖、里長住戶知會書)填妥後,再於系統中輸入基本資料,並將申請書、平面圖、身分證明文件、里長住戶知會書PDF檔上傳,再選擇所轄分局,進入檢視資料畫面確認,即完成申請作業,案件經警察分局核定後,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4.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申請「使用道路同意書」申請書【(民)表一】。 二、檢附申請負責人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公司團體委託書。

  5. 1.申請人應於臨時使用道路日前7日至30日(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內以網路提出申請。2.申請使用道路最多以連續2日為限,且同一申請人每月僅得申請3次。3.保證金:

  6. 標準作業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之臨時使用道路申請」作業流程圖. 書證表單. 申請道路臨時使用範圍平面圖 (範例).pdf. 使用範圍平面圖.odt. 使用範圍平面圖.pdf. 保證金作業及延期退還申請書 (公司延長擔保使用,一般申請案件勿填).odt. 保證金作業及 ...

  7. 下一步. 選取路段已被申請 (集會) 、已被申請 (臨時道路) 、已被申請 (集會/臨時道路) 、集會禁制區 、活動管制 、緊急申請碼:

  8. 申辦流程. 1. 民眾至轄區派出所索取,或網站下載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詳填後交轄區派出所。 2. 轉分局第五組。 3. 使用通知書轉寄或通知申請人領取。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承辦人員:各地派出 (分駐)所. 電話: (03)5513509. 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9. 車輛行駛路線涉及本市大型車管制路段通行部分,請向本府交通局與警察局申請。 涉及道路障礙等交通安全事項,請向警察局申請並會同交通局審認。 涉及道路障礙等交通安全事項依「高雄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21條第2項辦理. 知悉本案核准內容未包含待命作業之車輛停等,施工車輛不得併排停車或影響緊急救災 (護)作業及通行. ‌同意自行設置警告及安全維護設施暨派員指揮疏導以維安全並保持道路暢通‌. 同意若影響鄰近住戶人車進出會自行預先派員協調以維護其他用路人權益. 附件下載. 作業天數. 工作天3天【工作天:能實際工作之日 (不含特定期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布之國定假日、放假日之民俗節日、全國性選舉投票日、各級主管機關臨時公布之放假日、星期六及星期日)】 聯絡窗口. 07-3421418. 收費標準.

  10. 申請人於步驟三受理完成,可將您的申辦案件資訊,進行列印或儲存申辦資訊,如您的線上申辦須郵寄資料亦可於本步驟列印郵寄封面及檢核表。 本網站將保證您個人身分資料的私密性,在未徵求您同意前, 不會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作任何商業用途,或洩漏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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