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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1月9日 · 民國113年的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將於2024年1月13日舉行投票,勞動部特別提醒:具投票權的勞工其權利受《勞動基準法》第37條保障,投票日當日依法應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如出勤應加班費),但若原屬勞工休息日或例假的狀況,具投票權勞工行使

  3. 2024年1月4日 · 根據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等被明確列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所定的應放假日,以確保每一位具有投票權的勞工都能行使其投票權利。 雇主如未依規定給假,將會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7條辦理,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所有員工都要給假嗎? 對於那些無投票權或是投票日原本就是休、例假日的勞工,由於其投票權利並未受影響,所以不另外給假。 選舉假可以調移嗎? 選舉假旨在讓具有投票權且當日原需出勤的勞工能夠行使投票權,因為投票權只能在投票當日行使,與一般國定假日性質不同,所以該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投票日可以要求上班嗎?

  4. 2019年12月27日 · 勞動部再次提醒,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新臺 2 萬元以上,最高 100 萬元之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勞工權益如有受損害者,可就近向工作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5. 2004年12月9日 ·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本年十二月十一日立法委員選舉)給假原則規定: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各公民營事業單位對具有投票權勞工依下列原則給假:

  6. 2024年1月4日 · 選舉假旨在讓具有投票權且當日原需出勤的勞工能夠行使投票權,因為投票權只能在投票當日行使,與一般國定假日性質不同,所以該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投票日可以要求上班嗎? 按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令「…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一日;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 所稱放假一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十二時連續二十四小時。 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可知雇主若真的需要具投票權的勞工於投票日出勤工作,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但應就勞工回戶籍地投票路程遠近給予合理時間使勞工往返投票,並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給予加倍工資,同時不能妨礙其投票。 有上班要如何給薪? 具體的計算方式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7. 2014年11月25日 · 勞工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或公民投票,雇主應如何給假?. 可否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 答案. 查為便利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勞工行使投票權,勞動部 107年11月8日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公告 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 ...

  8. 2024年1月13日「總統選舉」為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規定的應放假日,依法規定「投票日放假一日」指的是完整24小時,時間為凌晨0時至午夜12時。. 因此,113年1月13日(星期六)選舉日當天,只要 有投票權 且 原屬工作日 的員工,雇主都應依法讓員工放假一日,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