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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擬制遺產課稅案,原告為被繼承人未成年非婚生子女,被繼承人於2016年其名下股票贈與其配偶,被繼承人於2017年死亡,其配偶及其3名婚生子女均拋棄繼承,原告為唯一繼承人...
台灣大紀元
3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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