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4年11月20日 · 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細明說明,參與市長選舉保證金兩百萬元,得票數要超過選舉人數的十分之一,以今年北市投票人數二一五萬估算,要 ...

  2. 2022年11月21日 · 傳言宣稱「年滿 23 歲,戶籍滿 4 個月,免保證金,僅需身分證、印章,登記後即可參選里長」的說法是否正確?. (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5 條 ...

  3. 高雄市即將於6月10日選行第7屆里長選舉投票,為防止像上屆里長參選爆炸情況及適度減低選舉工作量,今年里長選人每位必需繳交五萬元的保證金,但若登記參選人未能獲得該里公民投票數一成選票,其保證金將全額沒收,雖然預估市庫將可進帳1千萬元,周鍾 、陳玫娟議員認為這樣的選舉制度對人口數較多的里(如:福山里)較不公平,陳議員建議以實際總投票數取代公民投票數,民政局長許仁圖表示,將進一步討論、修法。

  4. 2023年11月22日 · 中選會之前於11月16日公告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日期與必備事項,總統候選人申請登記時,要繳納1500萬元保證金;立委候選人 ...

  5. 2021年8月19日 · 一、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年滿23歲、設籍滿4個月,且非依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者,可參選里長,需繳交保證金5萬元。 二、里長為無給職,傳言宣稱的4.5萬元為事務費,非薪資,里長也無三節獎金。

  6. 7月16日改名修正8月2日公布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民國80年) 第三十八條,增列第三項:「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選人保證金,依公告數額,由登記之政黨按登記人數繳納」,以及第四項第二款:「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選人未當選

  7. 保證金制度於我國實施已逾40年,對於防止無相當程度政治支持者任意參選耗費社會資源,已具相當成效,另參酌司法院釋字第468號解釋,採行保證金制度,防止人民任意參選,耗費社會資源,在合理範圍內所為適當之規範,尚難認為對被選舉權為不必要之限制,與憲法規定之平等權亦無違背。 至保證金數額多少始為適當,並無學理依據,惟應於參選門檻篩選及避免剝奪人民參政權之間求取衡平。 二、 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之訂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2條規定,保證金數額由選舉委員會先期公告。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