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以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與銀行業經營。

  2.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附檔: 附表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PDF.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 1. 第 二 章 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 6. 第 三 章 內部控制制度之查核 § 9. 第 一 節 內部稽核 § 9. 第 二 節 自行查核檢查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25. 第 三 節 會計師對銀行業之查核 § 28. 第 四 節 法令遵循制度 § 32. 第 五 節 風險管理機制 § 35.

  3. law.banking.gov.tw › Chi › FLAW法規查詢結果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 099.03.29 修正時間: 110.09.23 發布文號: 金管銀國字第11002730311號

  4.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2021-09-2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國字第11002730311號.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 分條文。. 附修正 ...

  5.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三條及. 本辦法所稱銀行業,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商及信託業。 制度,�.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以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與銀行業經營。 ,並擬. 理確保達成下列目標: 一. 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 前項第一款所稱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包括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目標。 般公�.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之內部控制制度,應經董( 理)事會通過,如有董( 理)事表示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者,應將其意見及理由於董(理)事會議紀錄載明,連同經董 ( 理) 事會通過之內部控制制度送各監察人 (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修正時,亦同。

  6.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法令遵循自行評估作業,每半年至少須辦理一次,其辦理結果應送法令遵循單位備查。 各單位辦理自行評估作業,應由該單位主管指定專人辦理。

  7. 本辦法所稱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應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條規定認定;銀行業之子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認定。. 第 42 條. 內部稽核人員及法令遵循主管,對內部控制重大缺失或違法違規情事所提改進建議不為 ...

  8.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9.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2021-09-2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國字第11002730311號.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部. 分條文。. 附修正 ...

  10.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將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及服務年資等資料,於每年一月底前依主管機關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