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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超明 (1951年12月17日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苗栗縣 現任 立法委員。 曾代表 中國國民黨 當選為 苗栗縣議會 第十二、十三屆議員,及 台灣省議會 第十屆議員。 經歷. [編輯] 1998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為第四屆 立法委員 [2]。 2001年,立法委員選舉仍以無黨籍身份參選,但未能當選 [3]。 2004年,立法委員選舉獲 民主進步黨 提名,但未能當選 [4]。 2012年、2016年、2020年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均獲 中國國民黨 提名且順利三連霸當選連任 中華民國 立法委員。 2020年8月,因涉嫌收受高額不法賄款遭檢方聲押,同年8月4日遭裁定收押禁見。 2020年12月,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 2024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為第十一屆 立法委員 [5]。

  2. 陳超明 (1951年12月17日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苗栗縣 現任 立法委員。 曾代表 中國國民黨 當選為 苗栗縣議會 第十二、十三屆議員,及 台灣省議會 第十屆議員。 經歷. 1998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為第四屆 立法委員 [2]。 2001年,立法委員選舉仍以無黨籍身份參選,但未能當選 [3]。 2004年,立法委員選舉獲 民主進步黨 提名,但未能當選 [4]。 2012年、2016年、2020年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均獲 中國國民黨 提名且順利三連霸當選連任 中華民國 立法委員。 2020年8月,因涉嫌收受高額不法賄款遭檢方聲押,同年8月4日遭裁定收押禁見。 2020年12月,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 2024年,以無黨籍身份當選為第十一屆 立法委員 [5]。 爭議.

  3. 近期活動. 因應921國家防災日 上午10點,針對竹南鎮、後龍鎮、通霄鎮、苑裡鎮、造橋鄉,將施放海嘯緊急警報,預計10點10分解除警報試放. 9 月 19, 2024. 因應921國家防災日 上午10點,針對竹南鎮、後龍鎮、通霄鎮... 近期活動. 防範森林火災 現勘後,自來水公司同意於延管工程施作時,將消防栓設置納入相關規劃. 9 月 19, 2024. 防範森林火災 現勘後,自來水公司同意於延管工程施作時,將消防... 1 2 ... 144. 陳超明官網 - 立法委員 苗栗第一選區 | 竹南鎮、後龍鎮、造橋鄉、通霄鎮、西湖鄉、銅鑼鄉、三義鄉、苑裡鎮.

  4. 2022年7月6日 · 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被列立委收賄案被告,被控以政治獻金方式向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收受100萬元賄賂,施壓要求經濟部派官員出席包裝成公聽會的研討會,台北地院今認定雙方有對價關係,法官認為陳的「交朋友、順水人情」辯詞是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從重量刑,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7年8月,褫奪公權3年。 可上訴。 北院認定,陳超明透過其國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與白手套郭克銘居間聯繫,向李恆隆收賄100萬元,以立院經濟委員會召委名義,向經濟部施壓,要求派官員參加2019年12月18日由東吳大學法學院在立法院紅樓借場地舉辦的「公司法適用鑑定公聽會」,在邀請函蓋上辦公室的用印,轉送經濟部;陳超明並於同月16日,親自致電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要求派官員出席。

  5. 2023年11月20日 · 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今起登記,苗栗縣第一選區(海線)立法委員陳超明上午由妻子吳麗利、兒子陳一豪及競選團隊陪同下前往登記,搶得頭香尋求 ...

  6. 2022年7月6日 · 陳超明被控透過國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收賄100萬元,存進政治獻金專戶,陳曾拒絕協助召開SOGO案公司法鑑定公聽會,與李恆隆同庭時曾怒斥李。 陳超明一度羈押禁見。

  7. 2022年10月21日 · 檢方查出,陳超明於109年1月9日收受賄賂新台幣100萬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收賄50萬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陳超明7年8月徒刑、梁文一5年徒刑。

  8. 郭克銘向梁文一請託陳超明出席東吳大學公聽會並要求經濟部派員出席,因108年12月18日適逢立法委員選舉號次抽籤日,陳超明無法出席,梁文一僅按一般選民服務方式,將東吳大學公聽會開會通知函蓋用陳超明國會辦公室橫條章後,轉知經濟部,並聯繫邀請

  9. 2024年8月17日 · 陈超明 (1951年12月17日 —), 中华民国 政治人物, 苗栗县 现任 立法委员。 曾代表 中国国民党 当选为 苗栗县议会 第十二、十三届议员,及 台湾省议会 第十届议员。 经历. [编辑] 1998年,以无党籍身份当选为第四届 立法委员 [2]。 2001年,立法委员选举仍以无党籍身份参选,但未能当选 [3]。 2004年,立法委员选举获 民主进步党 提名,但未能当选 [4]。 2012年、2016年、2020年 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均获 中国国民党 提名且顺利三连霸当选连任 中华民国 立法委员。 2020年8月,因涉嫌收受高额不法贿款遭检方声押,同年8月4日遭裁定收押禁见。 2020年12月,法院裁定500万元交保。 2024年,以无党籍身份当选为第十一届 立法委员 [5]。

  10. 2024年3月27日 · 高院審酌,陳超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關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陳超明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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