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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113年起扣金額88,501元) (一)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6%(每月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為27,470元)

  2. 2024年3月4日 · 113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薪資受領人如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起扣標準調整為新臺幣(下同)88,501元。.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扣繳單位給付固定薪資時,薪資受領人欲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稅額,應向扣繳義務人填報「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 ...

  3. 1506 給付獎金、補助費等每月給付薪資應如何辦理扣繳?. 更新日期:113-04-11. 扣繳義務人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薪資所得,原則上以全月給付總額作基準辦理扣繳,由納稅義務人自行選定以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或按5%扣繳;但獎金、津貼 ...

  4.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但依本法規定屬分離課稅之所得,仍應依規定扣繳。

  5. 2023年12月18日 · 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個月內 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例如:112年1月2日給付並扣繳薪資所 得扣繳稅款,最遲應於112年2月10日前 向國庫繳款。所得人為 居住者 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 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

  6. 可判斷會在台居留滿183 天者,自始可按居住者規定辦理扣繳;反之,無法判斷是 否滿183 天或下半年才來台之外籍人士一律視為居住者。 (2)本國人民就算有身分證統一編號,如被除籍,仍應以在台居留是否滿183 天來判斷

  7. 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 之營利事業,按下列規定扣繳: 一、薪資按下列二種方式擇一扣繳,由納稅義務人自行選定適用之。但兼職所 得及每月給付之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免併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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