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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月18日 · 失業給付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發給。 勞工於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如有扶養無工作收入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10%加給給付,最多計至20%。

  2. 勞工朋友是否會擔心因非自願離職失業,於失業期間無法負擔個人及眷屬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而影響就醫權益呢? 勞保局表示,勞工非自願離職,依規定領取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就業保險基金會全額補助勞工原本應自付部分的健保費,以減輕失業勞工家庭的經濟負擔。

  3. 2024年9月10日 · 勞動部113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13年9月10日起受理申請,至113年10月11日截止。 失業勞工朋友可以選擇郵寄或是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線上申請方式除原有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外,本學期起新增透過輸入「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方式,於線上提出申請,歡迎多加利用。

  4. 2024年9月10日 · 更新日期:2024-09-10.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3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自113年9月10日開始受理,至10月11日截止申請。. 勞動部表示,申請本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者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下列之申請 ...

  5. 勞工於非自願離職離職退保後 2 年內,檢附離職證明文件或定期契約文件及國民身分證,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失業認定,經就服機構提供就業諮詢後,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完成失業認定轉請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

  6. 2015年6月10日 ·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1. 請領條件: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 2. 給付內容:被保險人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50%,一次發給。. 申請人應檢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還有本人名義 ...

  7. 依就業服務法 (以下簡稱就服法) 第 33 條規定,雇主資遣勞工時,應於勞工離職之 10 日前,將被資遣勞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 ...

  8. 2020年6月23日 ·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如因投保單位歇業、解散或虧損、業務緊縮等原因而被資遣,即屬就業保險法所稱非自願離職,只要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就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被保險人在非自願離職退保前 3 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

  9. 2021年8月31日 · 1.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或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110年10月14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10. 另一方面,勞工可參加職訓局自辦或委辦之職前訓練養成全新技能,重新再出發;亦可選擇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強化提升既有專業的技能。. 職訓局特別呼籲非自願離職的民眾,可評估所需之技能需求,選擇運用前述資源充實就業技能,以順利返回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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