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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就服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2021年11月16日 · 如果員工到職日過短,無法在10天前進行通報,則可在員工離職之日起3天內補行通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01月07日勞職業字第0970087602號函參照)。 不過實務上還是建議雇主提早進行資遣通報作業。
服務內容. 雇主依 勞動基準法 第11條各款、第13條但書、第20條規定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實際勞務提供地之主管機關及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
依就業服務法 (以下簡稱就服法) 第 33 條規定,雇主資遣勞工時,應於勞工離職之 10 日前,將被資遣勞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 3
如員工自行申請離職、定期契約屆滿離職、或員工因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各款情形被公司解僱、或公司有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各款情形經員工終止契約者,公司不須辦理資遣通報。
如何辦理資遣通報? 員工實際勞務提供地於本市轄區者,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如採網路方式通報,可至《新北勞動雲 / 資遣通報》進行通報。
2022年7月21日 · 根據 勞基法 、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的規定,以下 4 種狀況為「非自願離職」:. 狀況 1:公司休業、倒閉. 根據 就業保險法 §11 ,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時,就屬於「非自願離職」範疇。. 狀況 2:雇主主動資遣、雇主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