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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 並無持有由台灣當局以外機關簽發的任何旅行證件〔《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證除外〕。. 登記人亦須從系統預設的個人識別問題中選擇及回答其中一條 ...

  2. 就讀/居留. 旅遊. 歡迎瀏覽「簽證/進入許可」網頁。. 一般而言,除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就業、就讀、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居留或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超過可獲豁免簽證的逗留期限,均須申領簽證/進入許可 ...

  3. 就國家出入境管理局2024年7月1日宣布新推出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 》,申請人可向入境事務處申請《索取資料申請》通知書,詳情請參閱

  4.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自2021年12月28日推行首階段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並於2022年11月29日完成擴展至所有簽證申請類別,讓申請人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入境處網頁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在網上完成整個簽證服務相關的申請流程。

  5. 約有170個國家或地區的護照持有人,只要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可無須申請簽證/進入許可來港旅遊(包括過境)並逗留7至180天。 有關詳情,可瀏覽本處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遊簽證和進入許可規例" 網頁。

  6. 訪港旅客使用e-道服務. 請選擇:. 訪港旅客使用「離境易」. 使用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的離境旅客可以免登記使用「離境易」:. 年滿 1 1歲或以上; 持有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有效電子旅行證件;以及. 持有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指定國家所 ...

  7.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實施「電子簽證」安排。 提交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延長逗留期限、更改在港逗留身分等申請的人士,在其申請獲批並繳交相關費用(如適用)後,會獲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通知書》或《逗留條件通知書》等「電子 ...

  8. 根據科技人才入境計劃來港受僱的人士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旨在透過快速處理安排,供合資格公司申請輸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特區從事研發工作。 合資格公司須先申請配額,獲創新科技署發出配額的公司可相應地於為期24個月的配額有效期內為合資格人士申請 ...

  9. 內地、澳門、台灣及海外中國居民的入境安排. 請選擇:. 從中國內地來港人士的入境安排. 顯示全部. 引言.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 2條第四款訂明,中國其他地區的人士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區)須辦理批准手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 ...

  10. 如遇有緊急情況,例如在外地遺失護照後需立刻回港,申請人可到就近的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尋求協助,亦可聯絡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 注意:如以郵遞方式申請,申請人須提供上述證件〔除(二)及(三)外〕的影印本,而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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