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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2日 · 自由廣場》港版國安法對台灣的警示. 2024/03/22 05:30. 缺理. 二 二四年三月,香港立法會在短短數天快速通過《基本法》第廿三條的立法,當週就生效,國際譁然。 此法案在未經充分的公眾諮詢下快速通過,幾乎涵蓋所有被認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行為,從叛國、煽動叛亂到與外國政治組織建立聯繫等,都將被嚴厲懲處,港人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甚至思想自由,遭受前所未有的箝制。 這是中共對香港高度自治承諾的再次背叛,從一九九七年香港主權移交至今,港人努力爭取更自由、公平的社會,如今隨著這部惡法的實施,香港再被進一步緊箍咒,這是香港的悲哀時刻,也是全球民主與自由的警鐘。 面對這個局勢,台灣不應坐視不管。 香港的今天,或許是台灣的明天。
2023年12月20日 · 自由開講》香港只有國安再無法律. 2023/12/20 11:26. 陳維聰/台港互助共融志工團團長. 摘要. 2020 年港版國安法正式生效,實施範圍遍及全球,還擁有追 溯期,目前已經有 260 人因國安法被捕。 我們看到在國安法之下,任何香港人都可能被起訴,白色恐怖時代再次來臨,並且近期周庭事件顯示香港政府無視司法獨立,將國安凌駕於法律之上。 香港政府公然聯手送中事件,由於主角是周庭,更加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 而且香港政府直接承認了在國安之下不存在法律。 (AP) 一、 前言. 2019 年反送中運動,讓全球看清了三件事。 第一,中共極權過去靠著經濟起飛的假象,讓各國誤以為中國已經不會再走六四天安門事件的回頭路。
- ◎松田康博
- 國安法的問題是什麼?
- 「一國兩制」的根本矛盾
◎松田康博 中國終於「解放」香港。 在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上,通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稱國安法)的決定。僅經由五月、六月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三次審議,六月三十日就通過該法。翌日的七月一日,就依該法展開取締,香港有許多人被捕。 此一立法過程,正凸顯中國的危機感。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法案則必須經三次審議。雖然委員長會議有權決定不公布法案,但是法案條文一般要公布三十天以上,並向社會徵求意見。一般法案的立法需半年左右,人民可以對公布的條文提出意見。 請繼續往下閱讀... 然而,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一次審議並未公開。最後好不容易公開條文,要刊登在「香港...
該法無論香港境內或境外、外國人,均列入適用對象。外界對此感到驚訝的聲浪高漲。不過,這並非問題的核心,因為許多國家亦有同樣的法律。 問題不在於其條文內容,而是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定義。條文中符合其定義的,一般認為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但在香港,僅將「港獨」的旗幟、布條藏在包包裡隨身攜帶,就有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的案例。在日本,即使拿著「琉球獨立」的標語參加示威抗議,也絕不會遭到逮捕。這是為何呢?因為那屬於表現自由和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由於犯罪的定義模糊不清,恐淪為恣意執法,這才是問題所在。 中國不存在「依法而治」(rule of law,法治),是由中共「以法而治」(rule by law,法制)。一夕之間,香港就變為「中...
原先所謂的一國兩制,其實是在一個國家裡「讓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和平共存的制度」,而非「使一黨獨裁體制和自由民主主義體制和平共存的制度」。一國兩制最初是中國政府向中國國民黨獨裁下的台灣提出的呼籲,之後才決定適用於當時的英國殖民地─香港。當時台灣及香港皆未民主化,反而是中國於一九八○年代,正推動政治體制改革。 可是,一旦情勢逆轉,中國越來越加強獨裁,香港和台灣民主化的話,又會變成怎樣呢?自然而然會為了保護自己,而變得不得不彼此干預。中國最大的失算,是一九八九年六月發生天安門事件,香港發生大規模民主化運動。中國認定,該事件是美國和台灣等「境外勢力」,對其發動的「和平演變」陰謀,並譴責香港的示威抗議是企圖「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陰謀。 中國為維護中共政權統治,將當時起草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
其他人也問了
什麼是香港國安法?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何時舉行?
中國通過香港國安法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範圍廣泛嗎?
羅又如何評價「港版國安法」?
2020年7月4日 · 李坤融中國人大常委會在閉幕前,全數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國安法》)。該法制定過程及內容非常具有中國式民主精神,例如:第六十二條與香港本地法規不一致時
2024年3月26日 · 自由廣場》香港淪為國安法禁臠,兩個世界截然不同. 2024/03/26 05:30. 林逸民. 台灣近年來因為身處於半導體產業鏈關鍵,又身為美國為首的盟國共同對抗中國蠢動的全球戰略中心,不僅獲得國際關注,產業與貿易也風生水起。 相對的,過去台灣人曾經羨慕,認為紙醉金迷的香港,已經連年失色,如今香港國安法正式施行,更是大限已至。 過去歐美企業與投資人,因為香港還保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法治,才敢於香港投資,做為間接投資專制、法治混亂、人權堪憂的中國窗口。 如今中國悍然撕毀了香港的遮羞布,國安法之下,外資人人自危,擔憂隨時遭羅織入罪逮捕。
2024年3月24日 · 國安法的施行類如在原本港府的制度外,建立一個平行權力體系,允許隨意解釋國家安全定義,針對性適用於被中共視為構成政治挑戰的機構,包括媒體、獨立報紙及民主派政治人物,損害了投資環境及法治聲譽,毋寧是顛覆香港法制的最根本原因。 由於香港自反送中運動後,不僅北京從嚴管制「一國兩制」的實踐,香港公民政治參與空間更被壓縮,上百位政治工作者或異議人士,均遭受港府以違反國安法檢控,許多泛民主人士流亡海外;香港法治惡化嚴重,除影響公民與政治自由,亦影響商業營運環境,跨國企業與金融業為分散風險,紛紛將地區總部撤出,減損外商投資意願,金融與經濟發展前景,可謂風雨飄搖。
2020年7月13日 · 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香港國安法》),並在同日經港府公布實施;接著劍及履及地於七月六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並於七月七日生效,兩項法令,舉世驚駭。 歐盟、英、法、德、日等二十七國同表關切,美加則更具體採行對應措施。 中國稱此立法純屬中國內政,他國無權置喙。 國際法確實容許國家為保護其「重大利益」,並得立法要求在國外的人不得從事特定行為,以致損及其重大國家利益,此即所謂「保護管轄原則」,但核心問題在於:哪些重要國家利益得主張保護管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