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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頁.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稅務FAQ. 綜合所得稅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之規定如何? 更新日期:113-04-22.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一)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選擇股利及盈餘按單一稅率28%分開計算稅額。 (二)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規定之扣除金額670萬元。 更多相關資訊. 外僑應於何時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113-04-24. 如何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及課稅所得? 113-04-22.

  2.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3.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 ...

  4.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貳、減免範圍. 二、 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報受扶養親屬須符合哪些要件? 1212 列報扶養子女,應符合哪些要件? 更新日期:113-04-09.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成年 [民國95年 (含該年)以後出生者],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已成年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話,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的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審核。 至於「在校就學」是以具有正式學籍的才可以適用,在學證明文件可以用當年度的繳費收據、或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或是在學證明書等作為憑證。

  5.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伍、扣繳規定. 1504 執行業務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更新日期:111-04-29. 給付執行業務者的報酬,扣繳辦法如下: 1.執行業務者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報酬扣繳10%。 非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應按給付額扣繳20%。 2.給付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執行業務報酬,所得人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10%,但是如果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的話,可以免予扣繳。 所得人如果非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20%,如果每次給付額不超過5,000元者,得免予扣繳,惟仍應填報免扣繳憑單。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第13條第1項) 更多相關資訊.

  6. 納稅義務人的綜合所得總額中除了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租賃所得權利金所得財產交易所得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退職所得外其餘的所得都屬於其他所得」。 納稅義務人在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時候,要以這項收入減除它的成本和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但告發或檢舉獎金、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 更多相關資訊. 1160 公益彩券之個人經銷商,銷售公益彩券所取得之批售折扣(佣金)收入,是否需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應如何計算所得? 113-04-11.

  7. 營利事業出售房屋及非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之土地 (以下簡稱土地),土地部分之交易所得免稅,房屋與土地之營業費用應如何攤計? (2304) 更新日期:106-03-20. 自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如營利事業以房地買賣為業者,於計算應稅所得及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第2條第1項各款免稅所得時,其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費用,應作個別歸屬認列;其無法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營業費用,應依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分別計算免稅收入之應分攤數。 營利事業購買土地於年度結束前尚未出售者,其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費用,應以遞延費用列帳,配合出售各免稅收入列為出售年度之費用;如部分出售者,應按出售及未售成本之比例計算,分別轉作出售年度之當期費用及遞延費用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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