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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民服務中心傳真電話: 07-2159821 為民服務中心地址: 80144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 171 號 電子信箱:kscmail @mail.moj.gov.tw 一、服務項目如下,歡迎多加利用 1、輔導當事人或關係人對於訴訟進行之手續。 2、指導告訴、自首、投案程序及申告鈴之

    • 801201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2. 正義之花在寬宥中綻放 雄檢辦理修復促進者實務研習 高雄地檢署為強化修復促進者及辦理修復式司法相關人員之專業及實務知能,於113年9月30日上午8時30分,假本署第二辦公室一樓團體輔導室舉辦「113年度修復式司法方案修復促進者實務研習」,本署陳

    • 801763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3. 各地方檢察署為民服務中心地址及聯絡電話. 單位名稱. 服務地點. 聯絡電話. 臺灣高等檢察署 為民服務中心. 臺北市博愛路 127 號. (02)2331-0901 (02)23713261 轉 8423. 臺灣高等檢察署 智財分署. 臺北市博愛路 127 號.

  4. 以書狀或信件方式,載明所需服務項目、該案案號、承辦股別,至本署遞狀或以信件寄送(本署地址: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 171 號)。 以電話方式查詢:撥打本署總機:( 07 ) 2161468 轉 9 ,由總機轉接各股。

    • 801763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5. 法 警 室 專線電話:07-5523712、分機:125~134、傳真電話:07-5524118 收 發 室 分機137~138 檔 案 室 分機:651~652

    • 80402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6.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簡稱 高雄地檢署 或者 雄檢,是 中華民國 的 檢察機關,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合署辦公。 沿革. [編輯] 臺灣日治時期 由 日本人 引進西方法制, 臺灣總督府 於1896年(明治29年)5月1日發佈《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規定掌理民、刑事審判,採 三級三審制,設有一 高等法院 、一 覆審法院 及十五 地方法院,各法院除設置判官外,同時設置 檢察官,並無獨立之檢察機關之設置,判官與檢察官均由 臺灣總督 任用。 1898年,改採 二級二審制,廢除高等法院,僅置三地方法院(臺北 、 臺中 、 臺南,地方法院之下另置「出張所」)及一覆審法院。

  7. 80402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電話:07-5524111~7 傳真:07-5524118 隱私權保護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資料開放宣告 單一申辦窗口 為提供更為穩定的瀏覽品質與使用體驗,建議更新瀏覽器至以下版本:IE10(含)以上、最新版本Chrome、最新版本Firefo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