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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院地址:(811512) 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0號 服務電話:(07)3573700(總機) 07-3573793(上班時間) 傳真:07-3573792 人工收件時間:08:00~24:00 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00:00~24:00

  2.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址示意圖. 自行開車. 國一北上. 國道一號 (中山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 (357KM)下高速公路→大社出口→興楠路右轉→本院位於車道對面. 國一南下. 國道一號 (中山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 (356KM)下高速公路→大社出口→直行至第一個紅綠燈左轉 ...

  3. 民國112年8月15日高等行政法院分設「地方行政訴訟庭」與「高等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訴訟庭相當於地方行政法院審級,高等行政訴訟庭相當於高等行政法院審級。

  4.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訴訟管轄與業務範圍 本院管轄區域為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等七縣市 地方行政訴訟庭:通常訴訟程序事件(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150萬元以下、超過50萬元)的第一審;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交通裁決事件、收容 ...

  5. 2023年9月5日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是 中华民国 的二级 法院 之一,属于 行政法院 , 台湾 法界人士通常简称为 高高行 ,以 最高行政法院 为上级审法院。 历史. [ 编辑] 1930年代初,《 行政诉讼法 》及相关组织法公布施行。 1933年正式成立 行政法院 ,当时的行政诉讼制度采一级一审制,故只有设立行政法院一所,集初审、终审、事实审、法律审于一身。 1981年7月, 司法院 组成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修正委员会,致力于行政诉讼制度之研修,并配合修正《行政法院组织法》,将审级制度由一级一审改为二级二审与一级一审并行之双轨制。 依修正草案规定,行政法院设中央行政法院与地区行政法院二级;并于省、直辖市及特别区域各设置地区行政法院,分别为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

  6.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第二辦公大樓 聯絡地址:800301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高雄市政府財稅行政大樓第9、10、11樓) 聯絡電話:07-2228356 業務單位:民事執行處、提存所、登記處 所轄簡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務分配區域 高雄簡易庭 聯絡地址:801201高雄市前

  7. 地址:801763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高雄地方法院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07)2228356 地址:800012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 號 鳳山辦公大樓 電話:(07)7432027 地址:830039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96號 高雄簡易庭 電話:(07)2161225 地址:801763 ...

  8. 本院地址: (804614)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本總機: (07) 552-3621. 統編:08245534. 訴訟輔導專線: (07) 553-3610,傳真機: (07) 552-3670。. 「自106年10月2日起,當事人或代理人如欲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民事訴訟文書,須於事件繫屬後經法院許可,如 ...

  9.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機關代碼為 501030000F. 地址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一八0號.

  10. 2 刑事紀錄科電話一覽表. 3 本院地址、總機及行政科室電話一覽表. 共 3 筆資料,第 1/1 頁,每頁顯示 20 40 60 筆。. 1.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訴訟管轄與業務範圍. 管轄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