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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志願服務中心辦理基礎訓練及社福類志工特殊教育訓練, 提供各運用單位推派新進志工受訓。 各場次的報名表單填寫

  2. 基礎訓練課程: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衛部救字第 1071361771 號),修正「志工基礎訓練課程」為三課目六小時,並自中華民國107年6月1日生效。 修正後內容如下:

  3. 本市志工可以以下方式參加志工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 一、參加各運用單位自行規劃辦理之訓練課程。二、參加其他單位所辦理之訓練課程。三、參加本局本年度統籌民間團體辦理之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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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預告修正「志工基礎訓練課程」及「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

  6. 運用單位辦理線上訓練專用(非個人使用) 個人觀看可至 港都e學苑(須註冊會員,勿綁定facebook或gmail帳號) 都e學苑操作流程說明 一、志工基礎訓練:

  7. 志工教育訓練涵蓋兩大項目:基礎訓練和特殊訓練。 「 基礎訓練 」是志工領域通用的基礎教育課程,而「 特殊訓練 」則依據志工所從事的服務類別進行(於本會服務需要參加「 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 」)

  8. 新北市教育類志工「 特殊訓練 」時數為 「至少6小時」 其他類別特殊訓練課程 ,依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個別需求自行訂定,訓練時數 至少2小時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