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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總局進一步說明,配合自102年1月1日起汽機車行照免換發,沿用多年機車每2年換發行照時徵收2年汽車燃料使用費的作業方式,將改為每年7月與自用汽車同期開徵,由於今年是首次作業,開徵總數接近1,300萬件,為使相關作業更為周全,102年自用汽車、機車之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間為102年7月21日起至102年8月20日止。 為方便車主繳納,同一車輛所有人名下的自用汽車與機車以總歸戶方式合併寄送,將每一車輛之車號、102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應繳納費額及合計總費額,詳列於同一張繳納通知書上寄發,由於格式限制,超過4輛者,則加附一張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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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北區監理所籲請車輛所有人汽車燃料費使用繳納期間為102年7月21日至102年8月20日止,請於繳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承辦單位:臺北區監理所 聯絡電話:02-26884366轉401 承辦人:王梅香

  3. 公路總局進一步說明,配合自102年1月1日起汽機車行照免換發,沿用多年機車每2年換發行照時徵收2年汽車燃料使用費的作業方式,將改為每年7月與自用汽車同期開徵,由於今年是首次作業,開徵總數接近1,300萬件,為使相關作業更為周全,102年自用汽車、機車之 ...

    • 交通部公路局
    • 監理
    • 102-06-28 00:00
  4. ()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方式:. (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一、網路繳納:於本網站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及元大行動等APP,以信用卡或 ...

  5.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車主可於開徵繳費期限內,持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此四大超商同時提供補單作業免手續費,請多加利用)或駐各監理機關之代收公庫繳納。

  6. 102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改為合併通知 (記者黃秀麗台北報導)因配合汽機車免換發行車執照,汽機車依總歸戶合併一張繳納通知單,繳納期間延自102年7月21日至102年8月20日止,臺北區監理所將於102年7月19日以前寄發。

  7. 機車之汽車燃料使用費,以往皆隨機車行照每2年換發時,同時繳納一次2年的費額,而自102年1月1日起,取消行照定期換發後,有關機車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部份,比照汽車於每年7月份徵收。

  8. 2013年7月19日 · 102年汽、機車燃料費7月21日起開徵,為配合汽、機車行照免換發,機車汽燃費改為每年7月和汽車同期開徵,而且同一人名下自用汽車與機車汽燃費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