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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222 綜合所得稅之標準扣除額是多少?. 112年度的標準扣除額,單身的人是124,000元,有配偶合併申報的則是248,000元。. 但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只能選一種扣除,所以如果列舉扣除額的金額大於標準扣除額的話,就選擇列舉扣除比較有利。.

  3. 財政部說明,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

  4. 更新日期:民國113年4月29日. 主要資料來源:財政部. 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月份已到來,本文將詳述應納稅額的計算方式與範例說明,讓您瞭解如何節稅以及預計要繳納的稅額會有多少。. 此外,於民國 (以下同)113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每人基本生活費用為新臺幣 ...

  5. 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採列舉扣除,則其本人、配偶和受其申報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學生平安保險、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在申報扣除年度繳納者,每一被保險人每年可在不超過24,000元的額度內申報扣除,值得注意的是被保險人與要保人要在同一申報戶,但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全民健康保險費(含補充保險費),得不受金額之限制,全數扣除 (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者,毋須與被保險人同一申報戶)。 列報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支出,必須是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親屬才可申報,如為兄弟姐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或是產險方面(例如汽車責任險)的保費支出,都不可以列報扣除

  6.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依所得稅法第5條第1項及第3項、第5條之1第1項及第14條第4項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

  7. 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131,000元與配偶合併申報者扣除262,000元。 列舉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如不選擇標準扣除額,可選擇列舉扣除額,申報時應附收據正本。

  8. 2019年12月18日 ·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至營利事業及個人免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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