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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示資料查詢. 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非營利事業公示資料查詢. 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 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資料查詢. 稅籍登記行業代號-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查詢 (連結至財政部官方網站)

  2.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拾伍、未分配盈餘課稅之相關規定(共計15題) 計算營利事業當年度應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未分配盈餘時得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第8款規定減除的項目有那些? (2804) 更新日期:112-05-01. 營利事業有下列各項情形,得自營利事業稅後純益中減除: 1.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以當年度之稅後盈餘沖抵折價發行股票面額與發行價格之差額。 2.公司依公司法或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購買庫藏股票於轉讓或註銷時之損失如為94年度以前之庫藏股票交易損失,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損產生之資本公積,仍有不足以當年度之稅後盈餘沖抵之金額;如為95年度以後之庫藏股票損失,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並依序以交易上年度及當年度稅後盈餘沖抵之金額。

  3.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拾伍、未分配盈餘課稅之相關規定(共計15題) 營利事業應於何時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 (2808) 更新日期:109-04-14. 營利事業原則上應於其各該所得年度辦理結算申報的次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辦理各該年度未分配盈餘的申報。 換言之,即於辦理各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併同辦理其上一年度未分配盈餘的申報。 茲說明如次: 1.採曆年制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應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依規定計算其前一年度的未分配盈餘及應加徵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自行繳納稅款後,填具申報書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例如:1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5月31日若為例假日順延)應辦理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的申報。

  4.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陸、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非營業收入及支出(共計20題) 營利事業有跨越年度定期存款利息所得,應如何估列應收收益列帳? (2309) 更新日期:106-03-20. 營利事業如有跨越年度之定期存款利息所得,其應歸屬上一會計年度收入部分,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7條規定,於年度決算時,就估計數字,以「應收收益」列帳;並等到申報下一會計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再憑金融機構實際給付或轉帳給付時所填發之利息所得扣繳憑單,一併辦理抵繳。 如果以後中途解約,改依短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的利息收入少於上年度估列的應收利息時,其差額可以列為解約年度之其他損失處理,不必再調整上年度之應收利息。 (財政部62.6.29台財稅第34699號函)

  5. 1.據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股東會決議不分配盈餘時如先行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於法尚無限制因此營利事業當年度盈餘未作分配者其已依公司法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得作為計算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2.按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1項有關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自107年度起調降為5%之規定係以個別年度之未分配盈餘為計算基礎。 營利事業於分配歷年累積之盈餘時,始以「實際分配盈餘數」為基礎,一併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者,其非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數額,不得作為計算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所得稅法第66條之9) (財政部89.9.26台財稅第0890456933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6.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7. 營利事業於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辦理決清算申報時併同將其上一年度尚未屆法定申報期限之結算案件提前申報經稽徵機關受理申報惟並未變更該結算申報案件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1項規定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期間 (採曆年制者為5月1日至5月31日),故仍以法定申報日之始日為其申報日。 如採曆年制之公司於111年3月1日辦理決、清算申報時,併同辦理上一年度結算申報,則該結算申報案件之申報日為111年5月1日,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亦為111年5月1日。 (財政部101.9.25台財稅字第10100616550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營利事業於年度中有暫停營業、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者,應如何辦理決算申報及清算申報? (2608) 107-08-09. 營利事業辦理決算,有關延期申報之規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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