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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0月21日 · 此類藥物有Zolpidem(Stilnox)、Zopiclone(Imovane)、Zaleplon(Sonata),這三種藥物在化學結構上與過去的苯二氮平作用劑(Benzodiazepine;BZD)類藥物不同,他們都可以有效的作用在神經傳導物質GABA-A受體上,讓腦神經放鬆,而有良好的安眠效果。

  2. 2013年12月14日 · 失眠最常見的藥物有BZD及非BZD兩種, 使用劑量從最低劑量開始, 搭配認知行為治療 (CBT) 除了上述兩種藥物之外, 還有鎮靜性抗鬱劑、抗癲癇劑、抗精神病劑、抗組織胺和褪黑激素. BZD和non-BZD藥物當中並沒有何者藥物比較好的研究,醫療人員應該根據病人的失眠型態 ...

  3. 2015年5月31日 · 使用 BZD需要注意頭暈、嗜睡、依賴性 (dependence)、長期使用忽然停的戒斷症狀 (withdrawal symptom, 尤其在較短效的 BZD 如: Alprazolam, Lorazepam)、記憶力降低 (amnesia)、認知或學習障礙 (cognitive or learning impairment, 尤其在使用高劑量的患者

  4. 2020年6月8日 · BZD的四種藥物特性:抗焦慮anxiolytic、抗痙攣anti-convulsion、安眠hypnotics、肌肉放鬆muscle relaxant。 例如,Lorazepam (以抗焦慮為主)、Estazolam (以安眠為主)、Clonazepam (以抗癲癇為主)、Diazepam (治療焦慮、肌肉痙攣、失眠及癲癇都很強)。 安眠效果較多:BZD (Midazolam短效、Brotizolam中效、Estazolam長效);Z-drug. 抗焦慮效果較多:短中效 (依強弱排列)Alprazolam>Lorazepam>Bromazepam>Oxazolam;長效:Clonazepam、Diazepam. 作用時間/半衰期的比較.

  5. 苯二氮平類藥物(英語: benzodiazepines,BZDs,benzos )又稱苯駢二氮雜䓬類 [1],是一類以苯環與二氮雜䓬環融合為核心化學結構的中樞抑制劑類藥物,屬一種精神藥物,常作為鎮靜催眠藥使用,也用作抗癲癇藥和抗焦慮藥。

  6. BZD在藥理上最主要的作用為抗焦慮、抗癲癇、肌肉放鬆以及鎮靜安眠作用,常用於抗焦慮的BZD有alprazolam(Xanax®、Alpraline®)、bromazepam(Lexotan®)、clonazepam(Rivotril®)、diazepam(Valium®、Dupin®)、fludiazepam(Erispan®)、lorazepam(Ativan®)、oxazolam(Serenal®、Secorin®)等。 通常BZD在服藥後一週內就有顯著抗焦慮與肌肉放鬆作用,且口服吸收良好,因此常作為其他抗焦慮藥物藥效未出現時,控制病情使用。 然而長期使用下病人易產生藥物耐受性、成癮性、以及中樞神經抑制等副作用,故原則上應避免使用兩種以上的BZD,盡量於晚上服藥以減少白天嗜睡之情形。

  7. 鎮靜安眠藥一般分為苯二氮平類( 簡稱BZD),與非苯二氮平. 類( 簡稱non-BZD, 或稱Z-drug)。 Benzodiazepine( 簡稱BZD) 有鎮靜安眠、 抗焦慮、 抗痙攣以及肌肉鬆弛. 副作用包括:嗜睡、 疲倦、 頭痛、 視力模糊、 幻覺、 暈眩、肌肉不協調等症狀, 長期服用後易產生耐藥性及依賴性,驟然停藥可能會發生反彈性失眠、 躁動等戒斷症狀出現。 Zolpidem、 Zopiclone、Zaleplon( 簡稱Z-drug) 單純只為助眠使用, 其作用快、 半衰期短, 可縮短入睡時間, 較不會改變睡眠週期。 副作用有頭昏、 腸胃不適能會發生前行性失憶症狀, 即服藥後所做出的行為,在醒來後完全沒有記憶。 的作用。 快速誘導睡眠、 、 失憶、 夢遊等。 有部分使用者,可.

  8. 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BZD)是目前最常用的安眠鎮靜藥物,可分為短效、中效及長效製劑;臨床上常用於安眠、鎮靜、抗焦慮及治療癲癇等用途。 二、危害性

  9. 苯二氮䓬类药物 (英語: benzodiazepines,BZDs,benzos )又称 苯并二氮杂䓬类 [1] ,是一类以 苯 环与 二氮杂䓬 环融合为核心化学结构的中枢抑制剂类药物,属一种 精神药物 ,常作为 镇静催眠药 使用,也用作 抗癫痫药 和 抗焦虑药 。. 苯并二氮杂䓬类 ...

  10. 治療這類疾病所使用的藥物主要為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藥品;此類藥品具抗焦慮、鎮靜安眠作用,但亦具成癮性及濫用性,為此各國都制定有此類藥品的使用指引,在參考各先進國家相關資料後,特訂定本指引,提供我國醫療學界參考,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促進醫療品質。 貳、用藥原則 一、 醫師在處方苯二氮平類藥品前,應告知病人此類藥品之副作用及危險性,以及可能隨使用劑量增加及使用時間增長而引發之成癮性。 二、 使用可達到效果之最低劑量,處方劑量不宜超過建議治療劑量,若無法有效控制病情,應尋求其他治療方式。 三、 用藥期間儘量縮短,醫師視病人病情改善後應逐漸減低劑量而停藥。 四、 醫師應注意每次處方總量,避免病人囤積藥品而造成誤用、濫用或流用,連續每日使用時,建議不宜超過四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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