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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多人說 二氧化碳 (CO 2 )滅火器 有效期限是永久其實CO2滅火器只要保持蓄壓狀態,且滅火藥劑無異物、沉澱物、變色、污濁等等,滅火藥劑可繼續使用。 但CO2滅火器製造年份超過3年以上必須檢查其重量(因為没有壓力錶)是否有異常,若重量没有漏失就可繼續使用。 在有效期間建議至少每半年就去檢查外觀和重量,若有異常應立即送回原廠或合格的換藥及充填場所檢查並重新充填。 「海龍滅火器」的保存期限. 網路上也說海龍滅火器有效期限是永遠,但製造年份超過3年以上必須檢查其重量與充填壓力是否有異常,若没有異常就可繼續使用。 在有效期間建議每3個月為海龍滅火器檢查週期,檢查是否壓力在綠色範圍,不然進入火場根本無效。

  3. 2021年3月26日 · 不管是何種藥劑 (乾粉、泡沬、二氧化碳、水) 的滅火器,只要是消防署認證之滅火器、 三年時間 ( 滅火器瓶身上皆有標示日期 ) 一到 即要做 滅火器檢測 ( 修 ) 。

  4. 2018年9月19日 · 等效替代的含義主要包括:新配滅火器滅火種類、溫度適用範圍等應與原配滅火器一致,其滅火級別和配置數量均不得低於原配滅火器。 本條屬於強制性條文,應當嚴格執行。

  5. 乾粉滅火器並無每3年需更換藥劑規定,應透過定期性能檢查確認是否堪用,現行規定要求每3年實施1次性能檢查,即將滅火器拆卸,檢視鋼瓶有無鏽蝕、管路是否斷裂、藥劑有無變質、結塊、汙染等,藥劑如經檢查正常,無須更換,可充填回原滅火器繼續使用 ...

  6. 2021年7月21日 · Q2滅火器有效期限? A:1、製造日期超過10年或無法辨識製造日期之乾粉滅火器,應予報廢,未經水壓測試合格,不得再行更換及充填藥劑。 2、滅火器可能因設置環境、使用年限等因素,而出現本體容器鏽蝕、構件故障或藥劑變質等情形。

  7. 滅火器、機械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及乾粉滅火器滅火器. ,其構造、材質、性能等技術規範及試驗方法應符合本基準之規定。 二、用語定義. (一)滅火器:指使用水或其他滅火劑(以下稱為滅火劑)驅動噴射壓力. ,進行滅火用之器具,且由人力操作者。 但以固定狀態使用及噴霧. 式簡易滅火器,不適用之。 (二)A 類火災:指木材、紙張、纖維、棉毛、塑膠、橡膠等之可燃性固. 體引起之火災。 (三)B 類火災:指石油類、有機溶劑、油漆類、油脂類等可燃性液體及. 可燃性固體引起之火災。 (四)C 類火災:指電氣配線、馬達、引擎、變壓器、配電盤等通電中之. 電氣機械器具及電氣設備引起之火災。 (五)D 類火災:指鈉、鉀、鎂、鋰與鋯等可燃性金屬物質及禁水性物質. 引起之火災。 三、適用性.

  8. 2011年10月21日 · 2.新增充填之滅火藥劑應為經內政部認可之產品,汰換之滅火藥 劑未經回收處理重新辦理認可,取得個別認可標示,不得重複 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所充之滅火劑,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 準(以下簡稱 CNS)195 〔液體二氧化碳〕之規定,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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