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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強積金的關注,就 貴報於 12 月 5 日刊登由潘啟才先生撰寫題為「強積金實施廿載得個桔」的文章,本局認 為 部份內容及論點有商榷之處,更對部份誇張失實的措 辭 不表認同,故來 函 提供相關資料及分享本局觀點,希望有助 貴機構讀者正確認識有關議題。

  2. 事實是恒指基金的投資目標是盡量緊貼恒指的表現,但恒指基金和恒指兩者在每個估值日的波幅未必可以緊貼或百分百相同,原因包括: 恒指基金所涉及的收費或開支須由該基金的資產支付,但恒指則不會反映該等收費或開支; 恒指基金或其持有的基金須因應恒指成分股組合及比重的變動而調整基金組合,過程中會涉及交易徵費及印花稅; 當恒指調整成分股組合或比重時,恒指基金或其持有的基金會相應調整投資組合,但兩者調整的時間可能存在差異。 恒指基金持有現金以應付成員的贖回 /轉換要求,因而導致追蹤誤差。 此外,就作者指「各大強積金管理公司以種種名目巧取管理費」。 我必須強調,在衡量強積金收費前,必須先瞭解強積金制度的各種收費。 強積金的收費包括了行政費、投資管理費、保管人費及受託人費,反映強積金制度內服務提供者的不同功能。

  3. 2022年9月9日. 積金局回應9月7日大公報「安全網反思勞工篇」相關文章及「井水集」專欄.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強積金的關注,就 貴報於9月7日發表「安全網反思勞工篇」相關文章,包括題為「88歲清潔工烈日當空執垃圾 靠勞工安全網怎能安享晚年?」及「今年強積金人均蝕3.85萬元」的報道,以及由龍眠山先生於其「井水集」專欄撰寫題為「安老需要更多誠意」的文章,部份內容及論點有商榷之處,我亦對部分表述不表認同,故現提供資料及分享本局觀點,希望 貴報讀者能正確認識有關議題。 對於有關報道及文章在提及強積金時,有多處與事實不符,包括「強積金表現未如理想」、「強積金長期錄赤字」、「強積金戶口金額不斷『縮水』」及「強積金靠不住」等,這些說法有誤導之嫌,甚至會削弱公眾對強積金制度的支持。

  4. 2024年7月28日 · 強積金制度成立至今將近24年,強積金的行政工作一直分散由不同受託人各自處理,紙本和人手仍是主流運作模式。. 我十分明白,計劃成員及僱主需要一些時間去適應使用「積金易」,過程中有機會需要協助和支援,慢慢建立以這個中央電子平台去處理 ...

  5. 2023年7月12日. 積金局回應7月10日明報Money Monday題為「MPF基金有四大潛在風險」的專欄文章.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強積金的關注,就 貴報於7月10日刊登由張佩儀小姐撰寫題為「MPF基金有四大潛在風險」的文章,部份內容及論點有商榷之處,故現提供資料及分享本局觀點,希望協助 貴報讀者正確認識有關議題。 就文章指強積金基金存在「管理風險」,我必須強調所有強積金受託人均受積金局持續嚴格監管,其行事必須秉持「以計劃成員為先」的受信原則。 而積金局亦就強積金的投資制定了規則和指引供業界遵守,以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利益。 至於文中指「如果管理公司出現財務問題,可能會導致基金表現不佳」,這說法亦有誤導之嫌。

  6. 首先,我必須澄清,自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法定檢討機制於2002年生效起,積金局一直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要求,每四年對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進行不少於一次的檢討,並將檢討結果及建議提交予政府考慮。

  7. 2021年10月24日 · 積金局網誌 ─ 法例修訂完成 ─ 積金易平台項目跨越另一重要里程碑.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今日(10月24日)發表網誌,指剛過去的星期五立法會通過《202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為積金易平台的運作提供法律基礎,進一步利便項目的推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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