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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5月25日 · 受扶養眷屬於同一期間已請領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失業勞工可否再申請該受扶養眷屬之加給失業給付或職訓津貼? 15. 受扶養眷屬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得否申請加給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給付標準及期間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失業勞工-如何請領就業保險相 ...

    • 請領手續

      四、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申請之日起14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 ...

    • 書表下載

      書表下載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就業保險-給付業務 ...

    • 2. 失業給付最長可以領多久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為限。但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 ...

    •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 但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 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或其他緊急情事時,於審酌失業率及其他情形後,得延長前項之給付期間最長至9個月,必要時得再延長之,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但延長給付期間不適用第13條及第18條之規定。
    • 前項延長失業給付期間之認定標準、請領對象、請領條件、實施期間、延長時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受領失業給付未滿前 3 項給付期間再參加本保險後非自願離職者,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 但合併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及依第 18 條規定領取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發給前 3 項所定給付期間為限。
  2. 申請條件. 申請人需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且於其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申請人需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非自願離職情形:. 非自願離職. 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1.因勞動基準法第 ...

  3. 2022年1月18日 · 勞工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如有扶養無工作收入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10%加給給付,最多計至20%。

  4. 就保失業給付臨櫃申請方式(※ 勞保局提醒:申請失業給付需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失業給付申請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5. 一、失業給付請領條件:.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 非自願離職 (如備註) 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者。. 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失業認定,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 ...

  6. 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警戒升級,勞動部為降低失業給付臨櫃申辦人員接觸,即日起(國內任一地區疫情警戒標準達第三級以上時),民眾即可透過勞動部「失業給付線上申辦」系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申請失業給付及辦理失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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