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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院院長,是中華民國 司法院的首長,並任司法院大法官與憲法法庭審判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任命。 民國八十一年修憲後,同意權改由國民大會行使。

  2. 經歷:. 司法院大法官(92年10月1日-100年9月30日).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91-92年).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84年02月01日-87年1月31日).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第32屆、第33屆). 輔仁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100年10月1日-102年2月).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 ...

  3. 司法院簡介 沿革及史料 首長主管簡介 組織與職掌 施政計畫 院長重要談話 院會重要決議 司法院行事曆 大事紀要 司法業務年報 與民有約(參訪司法院) 人權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位置交通 各法院資訊 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電話 性別平等專區 司法改革 院長重要談話及司改

  4. 司法院 是 中華民國 最高 司法機關,簡稱 司院,為中華民國「五權憲法」制度下的國家機關之一,掌理 民事 、 刑事 、 行政訴訟 的審判事務、 公務員 (含 司法官)懲戒;並設有 大法官 15人,組成 憲法法庭 審理違反憲法案件、統一解釋 法令 、 總統 副總統 彈劾案、政黨違憲解散案。 司法院 院長 、 副院長 亦從大法官中各選出一人擔任。 司法院的職權為各法院間的行政事務、編列司法預算、以及召開 憲法法庭,本身並不職司 違憲審查 以外的審判權,而是由該院轄下的 各級普通法院 、 行政法院 、 懲戒法院 實行該權力。 另在省虛級化後,司法院為中華民國唯五僅存設置「廳」為主要內部單位的機關,其餘為 最高法院 、 最高行政法院 、 懲戒法院 及 審計部。 [原創研究? 歷史. [編輯]

  5. 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 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張被提名人長期任教臺灣 ...

  6. 司法院院長,是中華民國 司法院的首長,並任司法院大法官與憲法法庭審判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任命。 民國八十一年修憲後,同意權改由國民大會行使。

  7. 蕭美琴副總統今(30)日上午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說明總統此次提名四項核心價值,要充實大法官組成的「專業性」、「進步性」及「國際化」,並「兼顧理論與實務」。. 副總統逐一介紹被提名人簡歷,期盼獲得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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