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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網頁使用框架,但是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框架。. 中山工商教務處註冊組. 工作職掌. 內容. 學籍管理. (1)辦理學生入學。. (2)辦理學生休學、復學、轉學、轉科,畢業事宜。. (3)學生學籍資料統計與造報表冊。. (4)整理、保管學籍卡。.

  2.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12學生獎懲代號表

    3201. 155. 參與校內 (外) 社團表演優良. 0501. 112. 學期擔任司儀表現優良. 0401. 156. 參加全國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第一名.

  3.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04中山工商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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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高職、五專聯考成績六00分以上,免學費。 2.高職、五專聯考成績五五0分以上,獎學金八000元。 3.高職、五專聯考成績五00分以上,獎學金六000元。 4.自第二學期起,若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 不及格科目及德育八十分以上,體育七十五分以上,軍訓七. 十五分以上,則繼續領取該獎學金,否則取消一學期獎學金. 。 5.技藝保送入學,以該校科系高職(或五專)錄取分數為頒發. 獎學金之依據。 高中部: 1.考取鳳山高中以上,免學雜費。 2.考取中正高中以上,免學費。 3.考取小港高中以上,比照公立收費。 4.考取鼓山高中以上,獎學金三000元。 5.自第二學期起,若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無. 不及格科目及德育八十分以上,體育七十五以上,軍訓七十.

  5. 依本辦法對學生行為所評定獎懲,得視年齡、時間、地點、動機、手段、影響等因素酌予加重或減輕。. 參.. 學生獎懲之實施:.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記嘉獎:.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記小功:.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記大功:. 合於左列規定之一者,予以 ...

  6. 另經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後,如未符合高級中 等學校免學費方案學生學費補助之資格,願無條件將應 繳學費交給學校,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7.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1條. (二)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訂定「中山工商學生獎懲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二、本規定之目的如下: (一)鼓勵學生敦品勵學,表彰學生優良表現。 (二)養成學生良好生活習慣,建立崇尚法治及符合社會規範之精神。 (三)引導學生身心發展及向上精神,啟發學生自治自律與反省能力。 (四)維護校園學習環境秩序,確保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施行。 三、學生之獎懲,除應符合相關法令及規定外,亦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配合學生心智發展需求,尊重學生人格尊嚴,重視學生個別差異。 (二)發揮教育愛心與耐心,多獎勵少懲罰,積極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三)獎懲之決定,應力求審慎客觀,並兼顧學生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