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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新消息. 113年9月24日辦理「金門縣2-29號計畫道路(.... 113-09-30.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 公告事項: 1.「金門縣2-29號計畫道路(慈湖路至環 ...更多. 金門縣自來水廠行政課辦事員甄選結果公告. 113-09-27. 正取1名:莊 諠 備取1名:楊 欣. 113年8月31日 ...

  2. 金門有豐富的文化資產,閩南、洋樓建築群,風景名勝遍佈全島各地,全縣更有9處國定古蹟及83處縣定古蹟,加上金門歷經「古寧頭大戰」、「八二三」砲戰等戰役之洗禮,豐富的戰爭遺跡及軍事工事,是觀光旅遊的好地方。. 金門縣徽. 金門之名始於明洪武年間 ...

  3. 金門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依法辦理自治事項,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並監督鄉 (鎮) 自治。 第 3 條 本府置縣長一人,綜理縣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

  4. 提供金門縣政府官方發布的新聞訊息 地址: 89345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電話:(082)31-8823(代表號) 傳真:(082)328-655 電子信箱:km1999@mail.kinmen.gov.tw 縣民服務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800-318823)

  5. 福建金胞聯組團返金 拜會縣府受歡迎. 記者:楊水詠 / 縣府報導. 大陸福建省金門同胞聯誼會副會長陳呈帶領的省縣市各金胞聯誼會正副會長與秘書長等一行近二十人,於昨天循小三通抵金門參訪,並到金門縣政府拜會,受到金門縣長楊鎮浯接見與歡迎,鄉語 ...

  6.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金門縣政府(88)府祕字第 88056393.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0 條;並自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三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500420560 號. 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

  7. 本社設下列各部、廠,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編輯部:掌理有關新聞採訪、編輯、電腦組版、校對、報紙監印等事項。. 二、經理部:掌理有關發行、廣告、材料採購、總務、工程修繕、水電供應、倉儲管理、文書、出納、運輸、勞工保險、福利措施、綜合 ...

  8. 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統一金門縣法規(以下簡稱縣法規)之制(訂)定、施行、適用、修正、廢止及管理,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 2 條 縣法規分為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及委辦規則。

  9. 第二條 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依法辦理自治事項,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並監督鄉(鎮) 自治。 第三條 本府置縣長一人,綜理縣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

  10. 一、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之差假管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補充要點辦理。. 二、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差 (假)規定如下:. (一)凡上級交辦或本單位業務實際需要,必須派員赴台公差、出席會議或奉准赴台參加受訓、講習、進修、考試請公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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