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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科主任、婦產科權威主任醫師劉偉民,遭林姓患者指控未經告知就切除她3/4的子宮,後又在未告知手術後遺症情況下,替林女做卵巢摘除手術。 去年高院判決劉偉民和北醫附醫應賠償林女80萬元,今(29日)台北地檢署再依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劉偉民。 綜合媒體報導,劉偉民在2005年診斷林女罹患子宮肌瘤及子宮肌腺症,遂幫其安排「腹腔鏡輔助子宮肌瘤摘除術」,但在手術過程中發現林女骨盆腔嚴重黏連,在未經林女及其家屬同意下便改變手術計畫,最終切除林女3/4的子宮,當時35歲的林女從此失去生育能力。
www.mirrormedia.mg/story/20210429edi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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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又找劉偉民治療卵巢腫瘤 到底是怎麼回事?
2023年8月22日 · 婦科權威、現任台北醫學院主治醫師 劉偉民 ,被林姓女病患指控2005年進行子宮肌瘤手術時,未經同意就切除4分之3的子宮;2014年的另一起手術則切除她的卵巢,害屬生育年齡的林女終身不孕,提早出現更年期。 台北地檢署起訴劉兩起業務過失重傷害,但一審全判無罪,二審亦認定切子宮案已逾告訴期,另一起手術則沒有違反醫療常規,判劉無罪確定。...
2023年8月22日 · 婦科權威、台北醫學院婦產科主任 醫師 劉偉民切除林姓婦人的子宮、摘除林婦的卵巢致林婦終身不孕、更年期提早來臨,劉依過失重傷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劉否認犯罪,法官認為劉犯罪證據不足,判無罪。 檢察官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確定。...
2023年8月22日 · 2023/08/22 13:4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主任、名醫劉偉民,遭林姓女病患指控替她開刀治療子宮肌瘤時,未盡告知義務,即切除子宮導致無法生育,另一次手術進行摘除雙側卵巢、輸卵管的達文西手術,使她輸尿管破裂造成血尿情形,高等法院判劉偉民、北醫應連帶賠償80萬元確定,不過,過失重傷害的刑責部份,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遭切除子宮的林女已逾6個月的告訴期,仍判公訴不受理,至於摘除卵巢、輸卵管的達文西手術,未違反醫學常規,判無罪,全案確定。
2020年5月13日 ·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主任、名醫劉偉民,遭女病患指控替她開刀治療子宮肌瘤時,未盡告知義務,即切除子宮導致無法孕育後代,另一次手術進行摘除雙側卵巢、輸卵管的達文西手術,害她則害輸尿管破裂造成血尿情形,憤而向劉、北醫求償1537萬餘元,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定劉第二次手術前確實未告知尚選擇其他手術範圍,亦未告知若選擇切除雙側卵巢輸卵管,將提早發生卵巢功能喪失的更年期障礙症狀,涉有過失,今判劉、醫應連帶賠償婦人80萬2060元確定。 林姓女病患指稱,2005年間,因腹痛與經痛問題到北醫婦產科求診,醫師劉偉民診療認為她有子宮肌瘤、子宮肌腺瘤等問題,故安排她於當年7月27日進行「腹腔鏡輔助子宮肌瘤摘除術」;但劉術前並未告知手術需切除子宮,或說明治療方針、處置用藥、手術成功率等。
2023年8月22日 · 本案因2014年林女找劉偉民問診,被診斷右側卵巢子宮內膜異位瘤併子宮肌瘤,劉建議採達文西手術輔助子宮切除、雙側輸卵管摘除,術後林對劉提告,檢方函詢醫事審議委員會後,認為林女的手術可以藥物治療,依過失重傷罪起訴劉。...
2023年4月27日 · 婦產科名醫劉偉民,被病患父親指控,女兒卵巢有超過二十公分的腫瘤,名醫捨棄傳統剖腹、完整取出,兩度使用達文西微創手術,導致腫瘤破裂,子宮全都切除,最後因為癌細胞轉移死亡。 台北地檢署根據三次醫審會的鑑定,認為劉偉民,違反醫療常規,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劉偉民親自出面回應表示,醫病都有經過討論,簽字同意才動刀,強調沒有剪碎或絞碎,這是很嚴重的指控。 精通達文西手術,經手婦科手術超過數萬例,經驗豐富;七十歲的婦產科名醫劉偉民,卻被北檢起訴,親上火線。 台北醫學院婦產科主任醫師劉偉民說:「最後他們會選擇接受達文西手術,是我們事先已經先討論過也都簽字,並不是他不知道該用傳統手術。
2021年4月29日 · 綜合媒體報導,劉偉民在2005年診斷林女罹患子宮肌瘤及子宮肌腺症,遂幫其安排「腹腔鏡輔助子宮肌瘤摘除術」,但在手術過程中發現林女骨盆腔嚴重黏連,在未經林女及其家屬同意下便改變手術計畫,最終切除林女3/4的子宮,當時35歲的林女從此失去生育能力。 2014年,林女再度前往劉偉民門診求診,被診斷出右側卵巢子宮內膜異位瘤併子宮肌瘤,劉建議林女採「達文西輔助子宮切除及雙側卵巢輸卵管摘除」手術並取得同意,但卻未告知林女術後可能引起的後遺症,林女在術後發生更年期提前、憂鬱、焦慮、疝氣等症狀,懷疑是該手術造成的後遺症,在2016年提出民事賠償訴訟,並提告劉偉民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