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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5日 · 1. 盤點自家職缺薪資. 盤點所有職缺薪資,確認是否有職缺「月薪」低於4萬元以下。 此處月薪即為「經常性薪資」,係包括本薪、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按月發放的工作(生產、績效、業績)獎金、全勤獎金及其他經常性給與,但不包括加班費、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及差旅費等給與。 2. 於職缺刊登時如實揭露薪資範圍資訊. 針對無法確保每月都達成4萬元含以上月薪之職缺,應於職缺刊登時揭露薪資資訊。 依據"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雇主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應以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之方式為之。 」雇主以區間方式呈現薪資者,以不超過$5,000為宜,但若為業務性質工作採高獎金制度給予者,建議仍可依實際可能的發放區間表示之。
2020年8月25日 · 月薪低於4萬不是禁止寫「薪資面議」嗎? 對此,近日台北市勞動局便表示,因最近收到不少民眾陳情,指控徵才訊息薪資不透明,因此也特別發公告提醒企業雇主,若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最高將可罰30萬元。 然而,卻也引發不少網友質疑,如果雇主改用薪資範圍來徵才以迴避罰款,難道無法可管嗎? 取自 freepik. 由於近日北市勞動局指出,有民眾反映在徵才廣告上常見到「沒有填寫薪資待遇」、「刊登面議但實際面試時,才發現薪資未達4萬元」、「薪資範圍過大,像是3萬元至7萬元」,甚至在面試時,雇主才說是底薪加獎金有4萬元以上等情況,因此小編在這邊也要重新為求職朋友們釐清,究竟「薪資面議」的規範是什麼? 徵才廣告上提到的薪資又包含哪些細項呢? 🔥 你想要的最夯工作都在這 🔥. 康是美.
薪資「面議」是多少?月薪低於4萬不是禁止寫「薪資面議」嗎?對此,近日台北市勞動局便表示,因最近收到不少民眾陳情,指控徵才訊息薪資不透明,因此也特別發公告提醒企業雇主,若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最高將可罰30萬元。
2019年2月26日 · 月薪低於4萬揭露範圍太大「有寫跟沒寫一樣」 勞部研擬1招來解套. 《就業服務法》修正案上路近3個月,若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不得再寫「薪資面議」,否則雇主可依法開罰6萬到30萬元。 (示意圖/CFP)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107年度11月「就業服務法」通過新法修正,規定經常性工作薪資在新台幣4萬元以下的職位,在徵才廣告必須具體揭露薪資範圍,不能再以「面議」概括,如果違反將被處以罰鍰。
2018年11月30日 · 工作薪資低於4萬未揭露 勞工檢舉自救有撇步. 慣老闆若想鑽法律漏洞,將職缺填寫「2萬2000元至3萬9999元」等方式規避法令,勞動部表示,目前與地方政府交換意見後的結果,由於薪資行情會按照不同行業、不同區域而有所區別,因此訂定一致性標準會有些困難,現階段傾向不另訂施行細則,不過還是會提供雇主薪資行情的參考資訊,成為評估依據。...
2018年11月9日 · 企業雇主們注意了,薪資未達4萬元,不可以再寫「面議」! 立法院院會今(9)日下午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雇主在招聘時,禁止在徵才資訊寫「薪資面議」,且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應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何啟聖對此表示「感到欣慰」。 何啟聖指出,從結構來看,台灣GDP持續成長,但企業分給勞工的薪資比例卻縮減,如今三讀通過薪資透明化是件好事。 是否聽聞企業主反彈薪資透明化? 何啟聖說,目前沒有聽到身邊企業主抱怨此事,「很多資方也願意公布,讓求職者知道自己是良心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