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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工廠、儲存化學品倉庫或儲存場所,以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實驗室或倉庫發生火災時,管理權人未指派專人到現場協助救災,最高可處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
中央社
5 天前
聯合新聞網 via Yahoo奇摩新聞
消防法修正 化工倉儲未助救災可罰千萬
新頭殼 via Yahoo奇摩新聞
消防法修正案三讀 業者釀死最重關7年 未協助救災可罰至千萬
中廣新聞網 via Yahoo奇摩新聞
消防法修正案三讀 廠商卸責最重罰款千萬、判刑7年
中時新聞網 via Yahoo奇摩新聞
消防法修正三讀 業者未落實自主管理釀死傷「最重判7年」
中央廣播電台 via Yahoo奇摩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 業者釀死傷未救災將可開罰1千萬
聯合新聞網
明揚大火10死教訓...消防法修正三讀 屏縣府:明確規範管理權人責任
信傳媒 via Yahoo奇摩新聞
立法院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 強化企業防火責任及消防人員職業安全
聯合財經網
消防法三讀 業者未協助救災最重罰千萬、釀死重判判七年
自由時報電子報
消防法三讀 未落實管理致死傷可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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