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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的員工旅遊活動,其支付的費用,不論是否已依法成立職福會,全部免視為員工的所得;如果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旅遊,例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此時屬於對員工的補助,已成立職福會的公司,要認列為該員工的其他所得;至於,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或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營利事業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併入員工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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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2年11月8日 · 然企業往往在舉辦旅遊時會制訂一些條件或標準來補貼員工的旅遊費用此時即謂特定員工才可參加」,舉例來說若招待的員工為業績達標者進公司服務年資達一定年數者表現良好或主管層級在某級數以上等等諸如此類的情形下舉辦的員工旅遊就須列於員工所得課稅此外若企業已依法成立職福會且以現金定額補貼的方式來補貼員工旅遊的相關費用也是同樣要列於該員工的所得喔! 所以當會計人員還在思考該如何入帳時,先想想: 1.補貼標準是否一致? 2.是否不分條件人人皆可參加? 若以上皆非,即視為特定補貼的一種,也就需要列報所得稅。 現在我們知道該如何判斷了,但到底申報扣繳時要如何列報呢? 常見狀況是公司會以現金定額的方式來部分補貼員工旅遊,在此情形下,

  3. 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4. 至於營利事業招待員工旅遊支出是否要列為員工的所得就必須依照其所舉辦的旅遊是否只限特定員工才可以參加來判斷換句話說營利事業舉辦員工旅遊如果是全體員工都可以參加其所支付的費用免視為員工的所得如果只是招待特定員工例如員工必須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或業績等才能參加者其支出性質是屬於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已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由該職工福利委員會以各該員工之其他所得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至於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且確由營利事業負擔部分或是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這類旅遊支出應由營利事業合併員工之薪資所得辦理扣繳申報。 國稅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處理員工旅遊支出時,應多加留意稅捐問題,以免因錯誤的稅務處理,損及企業或員工的權益。

  5. 2023年3月24日 · 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的員工旅遊活動其支付的費用不論是否已依法成立職福會全部免視為員工的所得如果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旅遊例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此時屬於對員工的補助已成立職福會的公司要認列為該員工的其他所得至於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或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營利事業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併入員工所得課稅。 另外,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舉辦員工旅遊所支付的費用,要留意如果有應視為員工的其他所得或薪資所得的情形,扣繳單位應依規定申報扣繳憑單。 【產業新訊】 若您願意提供更多的產業趨勢、業界人才動態、工作機會等資訊至 《職場力》 >> 歡迎來函. 更多與【稅務】相關資訊,都在《 104職場力 》

  6. 2018年1月17日 · 一、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規定員工旅遊係屬職工福利惟員工旅遊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 (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對員工之補助應視同員工之薪資所得帳列薪資費用。 二、 員工健檢若非屬營利事業基勞工安全衛生法所規定 之定期健康檢查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而提供者, 應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帳列薪資費用。 三、 營利事業對 員工子女之教育補助 係屬薪資所得中各種補助費之一種,此項費用應 以薪資費用核實列支 。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 職工福利: 一、職工福利金之提撥,以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之規定,成立職工福利委 員會者為限。

  7. 2022年11月28日 · 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從上述函令內容,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重點: 🔸僅招待特定員工,要列入員工所得。 🔸但若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免列為員工所得。 🔸即便是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但如果是透過現金定額補貼,還是要列為員工所得。 2.公司帳務與扣繳申報整理. 3.實務提醒. 國稅局查核實務上,常會要求營利事業提供公司內部公告文件,以便查核是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員工旅遊,提醒大家可適時留存相關文件,以供未來查核不時之需。 各類所得扣繳與申報實務——從申報入門到調節與節稅(2024年1月更新) $4,500. 加入購物車.

  8. 2022年11月28日 · 惟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旅遊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2.公司帳務與扣繳申報整理. 從上述函令內容,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重點: 2-1 是否要列為員工所得. 🔸如果員工旅遊是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職級以上的員工那麼不論是公司或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都必須要列為員工之所得差別只在於所得類別的不同公司舉辦屬於薪資所得福委會舉辦則屬於其他所得)。 🔸但若員工旅遊是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則不論是公司或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都免視為員工之所得。 🔸即便是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員工旅遊,但如果是透過現金定額補貼,還是要列為員工所得。 2-2 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