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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職務法庭認為他事後努力清結積案,有「積極任事」的決心,未達免職地步,7日判他罰俸6月,可上訴。 案發後,張耀宇2019年5月31日離職,當時職級為22級、415俸點,本俸、專業加給、職務加給總共10萬6295元,6個月共63萬7770元。 但因其尚未當上實任法官,被罰款後,5年內無法申請再任法官或轉任檢察官。 據悉,張已轉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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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年11月23日 · 39歲的張耀宇去年(2020年)5月辭去6年的法官工作轉任律師,上周五(19日)在個人臉書宣布將於北市中正、萬華選區參選下屆市議員,但因表明曾任 ...

  3. 2021年11月23日 · 張耀宇已於前年5月31日離職轉任律師,任職法官時職級為22級、415俸點,本俸、專業加給、職務加給每月10萬6295元,6個月共63萬7770元。 張尚未當上實任法官,只要繳清罰款5年後,還可申請再任法官或轉任檢察官。 職務法庭判決指,張耀宇於2018年全年新收案件378件,結案數包括舊案共507件,未結件數只剩27件,可見努力清結積案;判決折服率(當事人未上訴)也達88%多,上訴維持率也有72%,顯見裁判品質良好。 但張耀宇於2013年分發至北院服務,2015年至2017年間,共29案停滯達4個月以上;停滯總日數扣除規定4個月後,甚至有長達236日,且張還多次遲到,害當事人枯等,某次更直接放鴿子,害審判長緊張地臨時找人代打。

  4. 一、被付懲戒人張耀宇自102年9月5日起因考試及格分發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擔任刑事庭候補法官,至108年5月31日止辭職生效。

  5. 台北地院前法官張耀宇日前宣布參選議員,還強調任職期間都堅守職業道德,卻被踢爆,不僅多次開庭遲到,還叫書記官謊稱電腦有問題,甚至因裁定延遲送達,導致一名毒販被多關6天,職務法庭在今年5月判罰他63萬,但他離職轉任律師後,到現在都沒繳納 ...

  6. 2021年5月7日 · 張耀宇2017年間承審一名在監毒品犯的案件,該受刑人再犯2罪,分被判4月及6月,張耀宇只要裁定兩罪應執行刑期即可,但他竟然拖了4個月還沒裁 ...

  7. 【民視即時新聞】台北地院前法官張耀宇日前宣布參選議員,還強調任職期間都堅守職業道德,卻被踢爆,不僅多次開庭遲到,還叫書記官謊稱電腦 ...

    • 3 分鐘
    • 2018
    • 民視新聞網 Formosa TV News network
  8. 2021年11月23日 · 台北地院前法官張耀宇離職後轉任律師,在律師事務所開幕酒會上和合夥人開心拍照,最近更在臉書貼文,說要參選北市議員,他強調自己擔任法官和成為律師的每一天,都堅守職業道德,這席話卻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