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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運動彩券虛擬通路投注服務使用條款(投注前請詳讀). 啟動及使用台灣運動彩券網站(網址: www.sportslottery.com.twm.sportslottery.com.tw ,以下簡稱為「本網站」)所提供之虛擬通路投注服務(以下簡稱為「本服務」),須遵守「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運動 ...
隨著第2屆運動彩券營運情形日趨穏定,銷售額年年成長,107年度甚至創下新高達434 億元。. 若細看近5年來之數據,全國1550家運彩經銷商,平均每家每月的業績約為172萬元,以6.25%佣金計算之,每家投注站每月佣金約為10萬元,但在扣除店租及兩班制人事開銷後 ...
取得第三屆經銷資格者必須與發行機構及經營受委機構完成簽署第三屆運動彩券經銷商合約並取得經銷證後,才正式具備經銷商資格,且所有相關權益亦皆自113年以後才正式生效,其所屬線上通路會員,投注所產生的回饋才會歸屬於經銷商,合先敘明。,加入運動彩券商業同業公會推薦經銷商(92183033史蒂芬柯 ...
一、商業登記與簽約. 經過審查、測驗及遴選合格者,應在規定期間提出合適的銷售處所,經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勘驗核可後,造冊函報主管機關核發同意函後,於規定時間以獨資型態向經銷處所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營業登記主管機關辦理商業登記(該登記證之營業項目應包含運動彩券經銷業)。 商業登記辦理完竣後,應於規定時間內持銷售處所之合法使用證明(所有權狀或租賃契約)及合法登記證明(建物登記謄本、使用執照、測量成果圖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與本公司及受委託機構簽訂合約。 二、投注設備安裝. 合約簽訂後,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將進行投注設備及指定販售設備安裝作業,經銷商應配合相關作業。 每一經銷證與銷售處所以配置一套投注主機設備為原則,惟經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同意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所定之銷售處所所屬分區,單一會計年度內無經銷商因業績未達標準被取消資格,且該區單機月平均業績達該區月銷售額標準百分之二百以上者,該分區得自動遞補一名經銷商備取資格者為正取
一、總則. 台灣運動彩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維護消費者購買運動彩券權益並落實發行管理,依據「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運動彩券管理辦法」、「第二屆運動彩券賽事公布及兌獎作業要點」、「無效投注情形認定基準」、「第二屆運動彩券 ...
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具體育運動專業知識且通過發行機構舉辦之測驗取得證照者。 曾為第一屆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經銷商者。 其他由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之事實或行為。 二、申請人報名資料. 申請人身分證及駕照或健保卡影本。 不具公務員身分之聲明書。 無受監護或受輔助宣告之聲明書。 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公告之規定期限內請領之戶籍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俗稱良民證) 具體育運動專業知識者,依「運動彩券經銷商體育運動專業知識認定標準」認定運動專業知識需檢附之相關文件。 曾為第一屆運彩虛擬投注彩券經銷商者,需檢附經銷證影本。 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公告之規定期限內請領之個人戶籍謄本。 其他由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公告之應檢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