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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7月26日 · 依照建築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昇降設備安全檢查頻率規定,個人住宅用昇降機每3年一次,但建築物經竣工檢查合格達15年者,每年一次。

  2. 2024年9月25日 · 依照建築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昇降設備安全檢查頻率規定,個人住宅用昇降機每3年一次,但建築物經竣工檢查合格達15年者,每年一次。

  3. 2024年8月3日 · 依照建築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昇降設備安全檢查頻率規定,個人住宅用昇降機每3年一次,但建築物經竣工檢查合格達15年者,每年一次。

  4. 2023年11月15日 · 一、條件評估. 首先要確認法定空間是否足以施作電梯,可向專業團隊或所屬縣市都更處諮詢,專業人員會至現場評估建築的結構安全,及社區公共空間是否足以增設電梯。 宸胤建築師事務所張青堼建築師建議,評估法定空間是否足夠前,務必申請原始竣工圖以能了解建築本體的原始樣貌。 再來確認建築物是否符合補助資格,以北市為例,公寓屋齡達20年、6樓以下,非高級住宅,也不是海砂屋,且住宅使用樓地板面積要在總樓地板面積一半以上等條件,才符合申請資格。 確認空間足夠後,增設電梯需要有超過一半所有權人同意才可申請,而申請補助原則上需要整棟全體住戶同意才能申請。 建議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以利後續補助的申請流程及未來電梯維護與管理。

  5. 2023年6月7日 · 營建署指出,建物總樓層數11樓以上,只要防火避難設施或消防安全設備有一項檢(複)查不合格,就屬有危險之虞的公寓大廈。 地方政府應於清查作業完成後三個月內通知公寓大廈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於兩年內成立管委會。

  6. 2023年1月17日 · 我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由勞動檢查機構與代行檢查機構共同把關,檢查人員皆具相當專業能力,其中代行檢查機構係取得ISO/IEC 17020國際檢驗機構認證之民間專業社團法人,勞動部並派員監督其執行業務情形,確保檢查之公正性。

  7. 2021年7月2日 · 另提醒五層以下原有住宅增設昇降設備補助金額上限,已由116萬元提高至216萬,民眾如欲瞭解相關補助資訊,可逕洽住宅所在地區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