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啓洲舉例,「假設我指定我的妹妹作為我的身故保險受益人,若我負債、保單被扣押時,我妹妹不能行使介入權,原因是我妹妹對我沒有保險利益。」,因為根據民法規定,家屬是指同家之人或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只能由共同生活的太太或小孩成為受益人後才有資格救保單 ...
信傳媒 via Yahoo奇摩新聞
7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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