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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作業程序所稱之內部重大資訊,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四項規定,重大消息計有二類,一為涉及公司之財務、業務,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二為涉及該證券之市場供求、公開收購,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其範圍及公開方式等相關事項之辦法,係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發布之「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四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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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若有處理內部重大資訊 專責單位,可以制定較完善之內部重大資訊保護策略,並可協調各 單位加強保護內部重大資訊,本作業程序建議各公司成立該單位, 以期精進內部重大資訊保護工作。

    • 中華民國097年11月12日
    • 「○○股份有限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參考範例
  3. 一、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應遵循之內部程序為何? 答:即時、正確且完整的發布重大訊息為上市公司之責任,上市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應經過嚴謹之評估程序。公司宜 建立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詳附件重大訊息第

  4. 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重大訊息,係指上市公司主動提供或經本 公司主動查證之下列事項: 一、上市公司或其母公司或子公司首次或全部退票清償註記後再有新增存 款不足退票或退票之個案情節重大、拒絕往來或其他喪失債信情事; 上市公司有本公司

  5. 本公司對外揭露內部重大資訊應秉持下列原則:. 一、資訊之揭露應正確、完整且即時。. 二、資訊之揭露應有依據。. 三、資訊應公平揭露。. 〔立法理由〕. 本條規範內部重大資訊揭露之原則,相關原則說明如下:. 一、資訊之揭露應正確、完整且即時:. (一 ...

    • 中華民國097年11月12日
    • 「○○股份有限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參考範例
  6. 為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漏,並確保本 公司對外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特制定本作業程序,以資遵循。

  7. 公司宜建立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 作業程序 ),包括重大資訊涵蓋範圍、設置處理重大訊息專責單位、 落實發言人制度、資訊保密、違規處理以及應留存重大訊息發布與

  8. 為避免因業務關係知悉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公司外部機構或人員不當洩 漏公司資訊,本條明定參與公司重要計畫或重要契約簽訂之外部機構或 人員應簽署保密協定,並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