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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專用公路 ( 英文 譯名:Exclusive Highway)乃依據 中華民國 公路法 [1] 第二條規定,指各公私機構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興建,專供其本身運輸之道路。. 共 35 條(含支線),總長度407.75公里(2020年6月資料 [2] )。.

  2. 以下為 中華民國 ( 臺灣 )的 編號公路 與其別稱之對照列表。 國道 [ 編輯] 中山高速公路(中山高): 國道一號 (全線) 汐五高架 、 十八標 : 國道一號 (高架/ 汐止端 至 五股交流道 段) 五楊高架 : 國道一號 (高架/ 五股轉接道 至 楊梅端 段) 機場支線: 國道二號 ( 桃園機場 至 機場系統 段) 大園支線: 國道二號甲線 (全線) 桃園內環線: 國道二號 ( 機場系統 至 鶯歌系統 段)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福高)、第二高速公路: 國道三號 (全線) 北二高: 國道三號 ( 基隆 至 香山 段) 中二高: 國道三號 ( 香山 至 古坑 段) 南二高: 國道三號 ( 古坑 至 大鵬灣 段) 臺北聯絡線: 國道三號甲線 (全線)

  3. 公路編號係依「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15條及第16條辦理,原則如后: 公路編號之次序: 東西方向之路線,由北向南依次編為雙號。南北方向之路線,由西向東依次編為奇數。 支線編號之路線,應有一端與主線相連,並以原路線號碼附加天干或數字號碼。

  4. 所謂公路功能分類,係指每條公路在整體公路交通運輸網路中,所扮演之角色不同,如屬服務通過性交通或提供地區性出入功能之公路,有出入管制或號誌管制路口之公路,公路車道配置與提供汽車、機慢車與行人等多種交通服務功能等,而依其所承擔之交通運輸

  5. 公路局致力於省道公路工程、公路運輸管理及公路監理業務,簡政便民。 業務範圍分為公路工程、公路運輸、公路監理三大類別,提供民眾便利且安全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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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國道路編號之規則為,南北向道路編單號;東西向道路編雙號。 例如:俗稱的「北二高」即「3 號國道」。 「機場支線」即「2號國道」。

  8. 主題道路查詢. 國1 大雅至員林替代道路. 國1 湖口至新竹南下替代道路. 國1國3 新竹至臺南地區替代道路. 國3 三峽至大溪替代道路. 國3 中港系統至彰化市區南向替代道路. 國3 土城至三峽替代道路. 國3 斗六至霧峰替代道路. 國3 田寮至旗山地區替代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