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會計師受託查核之財務報表,應由受查者根據其帳冊及有關文件編製。 會計師於查核財務報表時,對重大性與查核風險之考量,應依審計準則315號、320號及450號規定辦理,並應依審計準則500號規定,獲取足夠與適切之證據,作為出具查核報告之依據。
      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G0400068&bp=1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會計師受託查核之財務報表,應由受查者根據其帳冊及有關文件編製。會計師於查核財務報表時,對重大性與查核風險之考量,應依審計準則315號、320號及450號規定辦理,並應依審計準則500號規定,獲取足夠與適切之證據,作為出具查核報告之依據。

    • En

      For the purposes of these Regulations, the terms ...

    • 編章節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 ...

  3.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應先就財務報表所列各項目餘額與總分類帳逐筆核 對,總分類帳並應與明細帳或明細表總額核對,相符後,再依下列程序查核:

  4. 會計師受託查核之財務報表,應由受查者根據其帳冊及有關文件編製,並應依審計準則500號「查核證據」規定,獲取足夠與適切之證據,作為出具查核報告之依據。 第7條. 會計師首次受託查核財務報表,有關期初餘額之查核,應依審計準則510號「首次受託查核案件-期初餘額」規定,執行必要查核程序並出具適當之查核意見。 第8條. 會計師採用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工作時,應依審計準則600號「集團財務報表查核之特別考量」規定辦理。 第9條. 會計師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作為查核證據時,應依審計準則620號「採用查核人員專家之工作」規定,審慎評估查核人員專家工作之適當性。 第10條. 會計師受託查核財務報表時,對受查者是否遵循法令之考量,應依審計準則250號「查核財務報表對法令遵循之考量」規定辦理。 第11條.

  5. 會計師受託查核之財務報表,應由受查者根據其帳冊及有關文件編製。會計師於查核財務報表時,對重大性與查核風險之考量,應依審計準則315號、320號及450號規定辦理,並應依審計準則500號規定,獲取足夠與適切之證據,作為出具查核報告之依據。

  6.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應先就財務報表所列各科目餘額與總分類帳逐 筆核對,總分類帳並應與明細帳或明細表總額核對,相符後,再依下列程 序查核:

  7.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八日訂定發布,歷經七次修正,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以下簡稱會計基金會)為使會計師服務案件接軌國際,參考國際審計暨確信準則理事會所發布準則( 以下簡稱國際準則),於一百十年 ...

  8.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經商字第11102436370號 令. 法規體系:.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立法理由:.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總說明(111.12.27).pdf.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對照表(111.12.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