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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特別行政區內一個類司法審裁機構

      • 監護委員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內一個類司法審裁機構,主要的法定職能是展開及進行聆訊,為年滿18歲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替自己作決定之人士作出監護令。 委員會同時亦可作出附屬的命令。
      www.adultguardianship.org.hk/content.aspx?id=home&lang=tc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4年6月28日 · 監護權是指成年人對未成年子女或無行為能力者進行照顧教育及代理行為等方面的法律權利和義務。但單獨監護權跟共同監護權哪個好?要如何爭取孩子監護權?先提離婚還可以爭取監護權嗎?小孩監護權都是判給媽媽嗎?監護權官司怎麼打才會贏?

    • (一)監護權定義:親權監護權是一樣的!「一下監護權、一下親權,這兩個到底怎麼分?」我們常說的監護權其實是比較通俗的講法,在法律上精確的說法應該是「親權」,但不管是監護權還是親權,兩者指的意思都是一樣的喔!
    • (二)小孩監護權負擔內容有哪些?監護權的內容包含了「人身上」與「財產上」,簡單來說,就是日常生活中的食衣住行以及財產,都在監護人的負擔範圍內,可以簡單分為以下幾類:
    • (三)監護權跟扶養權一樣嗎?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許多讀者可能會搜尋「監護權撫養權」,雖然撫養跟扶養在中文上是通用的,意思也相同,一般使用上比較多人會使用「撫養」,但在 法律用字上還是以「扶養」為主喔!
    • (四)小孩監護權到幾歲失效?孩子已經18歲了,還需要監護人嗎?答案是,2023年起不用了!過去在我國民法規定,年滿20歲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因此在還沒滿20歲之前都不算成年,所以儘管父母是在孩子19歲又3個月離婚時,依然會有監護權問題。
  3. 2020年10月8日 · 監護人的職務包括對於受監護人的財產管理及護養療治,例如提領存款、代為處分房屋、代收租金以及支出安養院、醫藥費用等。 因此,受監護人的財產由監護人管理[...

  4. 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當監護權人未盡到子女保護教養義務,或是監護人有任何對未成年子女的成長及發展不利的情勢,另一方則可向法院聲請停止親權改定監護人。本篇帶您了解

  5. 2022年5月26日 · 監護宣告是什麼?. 監護宣告是民法上很重要的一項制度,根據 民法§ 14 第 1 項 的規定,如果是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 ,那麼本人、家屬或相關機構就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

  6. 監護宣告. 一、什麼是監護宣告. 對於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者,法院得依聲請人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此時該受監護宣告之人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法院除了同時選出一位監護人來擔任他(她)的法定代理人外,也會再選一位適當的人跟監護人一起開具受監護宣告人的財產明細清冊。 二、誰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 (即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等)、最近一年有共同居住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直轄市、縣(市)政府或社會福利機構。 三、要向那個法院提出聲請. 監護宣告要向應受監護宣告人住所地或居所地的法院聲請。 四、聲請時要準備什麼資料.

  7. 2023年11月3日 ·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不只是長輩失能或有失智情形的家庭才會需要聲請,只要是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無法清楚表達意見、為意思表示、辨識能力欠缺的情形時,都有可能符合聲請條件喔! 一、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聲請流程. 1.1 以書狀向法院提出聲請. 準備及填寫好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的家事聲請狀後,連帶提供以下四項資料,一同寄送至法院即可: (1)應受監護宣告之人、聲請人、擬擔任監護人及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的戶籍謄本各1份。 (2)應受監護宣告之人的醫生診斷證明或殘障手冊影本。 (3)其他法院要求提出的文件。 (4)聲請人可向法院推舉監護人或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之人選,並應檢附「同意書」及「親屬系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