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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明定不得雙重國籍 兩岸條例有漏洞要補起來中國籍配偶任公職,恐洩漏國家機密給中共。為確保台灣安全,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沈伯洋等人提案修正兩岸條例,明定中國籍人士在台設有戶籍滿十年,須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否則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人員及組織政黨。
自由時報電子報
1 天前
放言 Fount Media via Yahoo奇摩新聞
補足法律、國安漏洞!綠委提修「兩岸條例」中國籍人士任公職須提「喪失原國籍證明」
23 小時前
風傳媒 via Yahoo奇摩新聞
風評:李貞秀的「國籍」─賴清德法理台獨的考驗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陸配李貞秀遞補民眾黨立委爭議,內政部和陸委會稱「公職人員須放棄外國籍」 - TNL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3 天前
中配李貞秀「雙重國籍」無法遞補立委?黃珊珊:內政部、陸委會有新解釋應修法
4 天前
中廣新聞網 via Yahoo奇摩新聞
收受中共資金介選 內政部聲請憲法法庭解散統促黨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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